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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2-28 15:33:39

  2025年,坪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区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化认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和各级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全年共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17次,开展“局长讲法”活动5次,组织22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连续五年参与率、合格率均达100%。建设坪山区图书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用好区委党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法治专题培训班、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等多项活动,通过通俗讲解、专题授课、案例教学等形式,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压实责任,提升法治政府效能。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通过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司法、守法普法和执法协调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2025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2025年坪山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常态化开展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全区党政工作部门及街道开展书面述法,抄报区领导述法报告16份。组织80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三)创新突破,彰显法治坪山实效。坪山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丰硕,发布全国首个区县级特色药械目录和创新药专项政策,成为全市首个率先建立起市-区-园区三级联动服务药械审批机制的区域;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品牌“耆暖小坪宝”获评全省“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工作项目;在土地整备领域探索“政策路径、谈判模式、拆除方法”三重创新,该创新经验被全市推广并获得2025年第十三届广东省“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一等奖及2025年深圳市“尖兵杯”工作创新大赛一等奖;深化推进工贸领域“综合查一次”改革,相关工作经验做法荣获2024年深圳区级营商环境建设十大优秀案例和2025年深圳市“尖兵杯”工作创新大赛(正风增效组)优秀案例。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政务服务便民惠民。推进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形成基本履职事项107项(共性)、配合履职事项70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158项,印发《坪山区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落地实施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区级部门和街道的权责关系。持续推进审批服务流程再造与技术赋能,实现143项政务服务“秒报”、195项政务服务“秒批”。构建“免申即享、精准推送、上门帮办”一体化服务体系,通过“免申即享”服务惠及约4.57万人次,推广“视频办”服务模式,启用坪山区云上政务大厅,上线60个高频事项。加强32个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建设,统筹各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7700余篇,其中政策解读134篇,访问量达1063万人次。

  (二)涉企服务提质增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市率先出台区级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编制《企业出海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建议》,为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构建矩阵服务体系,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围绕坪山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的发展需求,组织开展9期“坪山法治助企行”系列普法助企活动,累计服务企业超300家。聚焦企业发展所需的政策与资金等要素,优化完善区政企直通车平台,实现产业政策资金高效申领;开展“政务服务助企行”活动5场,新增产业园区政务服务站1家,550项政务服务实现“园区办、就近办”。构建公平竞争“内部查+会同查+第三方查+专家查”“四查”模式,引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提出公平竞争审查建议16条,发出公平竞争审查建议函4份。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6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含2项听证事项)纳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今年未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合法性审查与备案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提前介入机制,统筹政府法律顾问提供全流程指导,将公平竞争审查深度嵌入文件制定全流程。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0件,出台13件(区政府4件、部门9件,均已通过备案审查),开展3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修订3件。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系统梳理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针对企业危害后果轻微或者没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贯彻落实首违不罚;强化执法监督,针对重复检查等重点问题,聚焦安全生产、住房建设、消防和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和涉及投诉举报的重点地区,抽查行政执法案卷790宗,制发6份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全面推广“行政执法监督码”,扫码入企率达90.2%。完善“综合查一次”机制,由工贸企业领域扩展到住房建设和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智慧执法方式。优化升级“超时施工+超标施工+扬尘污染”三防联控“远程喊停3.0”系统。

  (五)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高效监督体系。区政府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行政事项,各部门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累计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48件、市政协提案20件、区人大代表建议191件、区政协提案134件。及时办理司法建议1条、检察意见98件。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量175件,按时答复率为100%。

  (六)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人民调解创新发展过程中,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商事调解和复议调解的融合,构建“五调融合”格局。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体系,强化行政争议化解实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06宗,办结295宗,93%的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完成行政复议官试点工作,正式任命5名行政复议官;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诉行政诉讼案件65宗。

  (七)法治服务体系丰富多元。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区各单位、各街道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全年累计举办普法活动1200余场。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年提供法律服务1203次,接待咨询6524人次,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3453万元。设立坪山区老年人法援工作站、“暖蜂”法援工作站,扩大法援服务覆盖面。法援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案件质量评估实现100%优良率,成绩位列全市榜首。坪山公证处荣获司法部通报表扬,获评“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

  (八)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提升。完善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体系,修订48个专项预案。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演练,全年组织区街两级演练223场,参与超万人次。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预案操作手册,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效率和调度协调。构建升级以步巡为主,车巡、摩巡、视频巡和无人机巡相结合的“五位一体”巡逻防控机制,开设路面巡段85条、空中巡段17条,切实提升见警率、管事率、震慑力、服务力。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情况,2025年度存在的不足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改进情况。针对2024年出现的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高、行政执法工作质效需加强和基层法治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2025年度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诉求运转体系,聚焦系统智能升级,为基层精准减负,通过“智能相似件推荐”“一键引用”“智能分拨”等功能,为相关处置单位减轻2万多宗事件的处置压力,减量近24%;二是制定《坪山区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指引》,为各执法部门规范执法提供指导,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相关考试、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转变基层执法重处罚轻服务意识,通过复议建议书和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纠正类案不同罚等问题。

  (二)2025年度存在的不足。一是全面统筹机制有待加强,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二是涉企行政执法不够规范,在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时,柔性执法不足、处罚标准不统一、指导服务缺乏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社会治理领域法治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群众诉求多元,利益分化程度越来越高,传统解决方式在解决问题时越来越作用甚微,法治保障机制还有待完善。

  四、2026年工作计划

  坪山区将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让依法行政融入发展全过程,全力推进法治先行示范城区建设。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

  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司法、执法、普法、规范性文件、涉外法治五个协调小组统筹协调、横向联系,深化“府检联动”,推动依法行政和检察监督协同发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审查程序。完善法治建设的反馈机制,对各单位在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二)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

  出台《坪山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规范涉企行政行为。扩大“综合查一次”场景应用,宣传推广“行政执法监督码”。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综合运用执法监督、派驻监督等手段,依托“信、访、网、电”等渠道,精准找出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不规范、不合法的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坪山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社会治理法治化机制

  健全“行政复议+调解+法援+法律顾问”全链条争议化解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管理、服务、执法和争议解决过程、案件办理过程。发挥“1+6+24”三级综治中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组建全区调解联盟。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推广“援调对接”工作模式,推动商事调解组织向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构建“精准管控+教育帮扶+社会支持”深度融合的社区矫正运行机制。落实“双招双引”政策,实现律所和律师人数双增长。用好涉外涉港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持续开展“每月一主题”涉外法律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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