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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12-28 15:08:34

  2022年,坪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深圳市坪山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在坪山落实落地,驰而不息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创新坪山、未来之城”的精彩蝶变保驾护航。具体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坪山区认真组织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实播盛况,全区党员干部以各种形式收听收看大会直播,聆听党的二十大报告,交流学习心得体会。11月3日,坪山区召开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区委书记杨军出席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赵嘉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坪山区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坪山区深刻认识“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加快建设“创新坪山、未来之城”必须以法治为基。

  (一)必须遵循法治之“纲”。坪山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必须立好法治之“规”。坪山区要围绕“创新药、智能车、中国芯”三大先进制造业集群下好政策制定的先手棋,探索研究在推动高新区发展、破除发展过程中掣肘问题等方面向市人大、市政府提出立法建议,加强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

  (三)必须紧扣法治之“重”。坪山区要深化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过程、结果全过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综合运用。

  (四)必须夯实法治之“基”。坪山区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严格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实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这一项长期基础性工程,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委和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安排法治建设相关议题16个,召开2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上的重要讲话和《信访工作条例》,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展“局长讲法”活动2场。推动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依托政务微信平台开展线上《网络安全与保密意识》《档案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学习测试,做到全员覆盖。

  (二)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严格落实《深圳市党政工作部门及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持续推动“述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实现全覆盖,完成16名区领导“述法”报送工作,组织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区委常委会上述法。

  (三)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精神,制定坪山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2022年坪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专项督察。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及干部法治培训活动,田头、老坑、沙坣社区获评2022年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实现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6个街道全覆盖。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编制《“一网统管”职责清单》《“区街层级管理”职责清单》,全面厘清区街各部门的职责边界和职责分工。以分级分类、层层细化为主要思路,将部门职责细化为2026项工作任务,并详细描述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聚焦属地管理和层级管理。划分区街管理层级,明确区部门承担事项1359项,形成区街两级共同承担事项609项,明确区街各自职责、理顺主办协办关系。聚焦边界管理,厘清产业发展、劳资纠纷、危化品监管、水务管理、安全监管等137个事项的职责边界分工,打通部门间协作配合的“堵点”。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事项目录或实施清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2022年共处理完成1531次事项申请。推进“全市域通办”改革,53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市域通办”,全市域通办率达99.2%,位居全市前列,“湾区通办”事项超过300项。持续推进“秒批”“秒报”“无感申办”,新增“秒批”事项113项,249项事项实现无人工干预自动审批,开通电子证照158种,签发电子证照45.5万张,除废止重签等特殊情况外,签发率达到100%。推出《2022年坪山区抗疫暖心援企“十条”政策》,从加快产业资金拨付、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补贴企业防疫支出、减免物业租金、发放消费抵用券等多个方面,切实支持和帮助企业走出疫情影响,恢复活力。制定《坪山区“企业民生诉求”职责清单》,上线企业版民生诉求系统,有效解决企业诉求收集渠道五花八门、政企多头对接等问题,实现“一平台”响应,第一时间处理。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主动服务”改革,推出“免申即享”“精准推送”“上门服务”等主动服务改革事项20余项,补贴津贴兑现流程由6个精简至3个,以数据多跑路实现群众少跑腿。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为新开办企业提供“一表填报、一窗受理、一次登录”服务,实现公司注册、刻制公章、申领发票、员工社保登记、公积金开户登记及预约银行开户等业务快速办理,并为新开办企业免费赠送“开业大礼包”,累计服务辖区新开办企业7828家,为企业节省开办资金244.6万元。推出“一厅联办”“个转企”“知识产权”服务,打造“一厅联办”服务专区,有效解决办事群众跨单位交叉业务两边跑、耗时长的痛点。推进“政务服务+”系列工作,在大工业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高频全流程网办业务的引导、咨询和协助办理。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纳入前置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全面核查意见征集、专家论证、听证会、风险评估等规定流程的落实及质量,全年审核规范性文件47项。加强规范性文件统一查询平台的更新维护,2022年新发布区规范性文件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坪山区现行有效区规范性文件2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6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5次。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发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重大行政决策听证2项、专家论证2项、风险评估2项。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升级“重大行政决策一站式公示专栏”,集中公开决策事项和进度、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政策解读信息,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强化决策程序刚性执行,对拟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完成70余个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建设项目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审查率100%。

  (三)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做好事前法制审核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把好关,政府法律顾问为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党组会、区政府常务会议、更新整备业务会等会议相关议题提供法制审核意见,有效降低和防范决策风险。深度参与区政府重大事项,各单位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历史遗留问题、发展掣肘问题的解决过程,为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提供法治保障。将深化改革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强力推进,新增13家单位纳入政府法律顾问集中统筹范围,区级单位集中统筹覆盖率达70%,街道层面实现政府法律顾问集中统筹全覆盖。探索建立政府法律事务集中办理机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围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提质增效,进行深入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对行政执法案件数量、人员编制、业务培训等全面摸排,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20余项工作举措。召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项督查会议,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印发《坪山区加快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工作方案》及其5个配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指导协调,依托政府法律顾问集中统筹工作优势,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争议案件以电话咨询、会议座谈、现场指导等形式开展60余次执法指导、协调。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以城管领域为突破口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系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逐一明确城管领域执法事项的违法行为、适用依据、处罚依据、裁量标准,提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流程和常用文书书写示例,编制坪山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汇编与城管领域执法指南》。打造“互联网+医疗卫生监管”智能监管模式赋强监管,通过人工智能(人脸识别技术)、大数据等加强对医疗机构法人、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等的管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综合运用1个医疗机构信用等级+1个二维码+N种公示内容的“1+1+N”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公示医疗机构诚信执业信息。推行“1+N”安全治理模式,对全区企业“精准画像”,优化监管模式,建设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巡查标准库,提升自查巡查效率,落实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相关要求,“一站式”提供信用信息修复服务。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破解占道经营治理顽症。在全市率先开展沿街门店划线和疏堵点设置试点工作,制定一个方案、一个指引、五项制度,为全市破解占道经营难题提供“坪山模式”,得到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支持。自实施以来,试点最先开始的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科技路,两个月期间从创文C类点“逆袭”成A类点,环卫指数测评分数由76分提高到96分,获得群众的好评,取得良好效果。同时从法治角度、全国视野撰写《探析超门线经营善治之路—以环卫指数测评与文明城市创建考核标准冲突为视角》课题材料,被市委依法治市办纳入《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深调研计划》。二是开发“远程喊停”线上监控系统,将辖区噪声投诉量靠前、区位敏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列入“远程喊停”重点监管对象,开展全天候实时监控,对禁止施工时段的超时施工行为进行“远程喊停”,将“喊不停”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控停”,并依法根据线上监控视频及现场检查情况立案处罚。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依托全覆盖的案卷评查工作机制,加强以案释法,对在评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案例逐一分析,找准执法过程中的共性、个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现已发布两期共20宗典型案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动街道、社区、物业企业、园区楼宇等广泛进行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优化普法履职评议机制,抽取6家单位开展国家机关普法履职评议活动,特邀检察官和公证人员对履职评议工作的全流程进行监督。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行政调解。推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局等7个部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行政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发布行政调解事项清单。探索完善行政调解和争议化解机制,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司法推动、多方参与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格局。

  (二)加强人民调解。发布《坪山区个人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新增6个个人调解工作室,成立坪山区邻里家事调解中心,开展坪山区2022年优秀调解案例评选活动。支持坪山区商事调解院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综合调解平台,成立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纠纷调解中心、金融纠纷调解中心。

  (三)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作用。社区法律顾问共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3958次,其中法律咨询2557件、纠纷调解516件、合同审查639件、法治宣传241场。2022年全区,受理调解案件2316宗,调解成功2282宗,调解成功率98.5%。受理援前调解案件9宗,调解成功6宗。

  (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查清事实,明辨是非,重证据、依程序,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符合条件受理率100%,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在行政复议期间,发现被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反馈行政复议建议书,向有关机关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9宗,已办结29宗。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形成监督合力。接受人大监督,共签收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58件,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347件,均已按时按要求办理答复完毕。接受政协监督,共签收办理市政协提案27件,区政协提案101件,均已办理完毕。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检察监督。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0宗(含二审9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3宗。全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2件,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6件,接收检察建议7个,被监督的行政机关到期回复率100%。开展审计监督,区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12个,提出审计建议38条,促进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2项。

  (二)推进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督管理。源头端,深入开展执法作风监督投诉电话进企业活动,推广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等;实施端,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制定多领域行政执法指导手册,建立常态化执法协调、指导机制;监督端,开展重点领域、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监督检查,实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覆盖,共评查案卷3轮次,评查案卷1096份。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全面推行政府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组织区各单位动态调整38个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补充更新公开内容,实现立体化、多维度覆盖属于公开范围的全部信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全区共办理答复368宗,均100%及时答复办结。规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明确要求对依申请公开数量异常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原因,并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开。

  八、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当前工作仍存在不足: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推动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的掣肘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执法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尤其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标准化建设还需要创新突破;三是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及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考核监督结果运用还不够有力,“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行政执法协调指导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

  九、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一规划两方案”,在对标对表中谋篇布局,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专项法治督察,强化督察结果的综合运用,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挥棒、责任书、问责表作用。

  (二)全面深化法治政府领域事项改革。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模式改革,探索公职律师改革试点;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行行政执法领域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全流程指导、协调、监督,创新行政执法培训新模式,开展跨领域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定期汇总分析研究行政执法领域疑难问题,定期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配强配优街道法治力量,加强科技支撑,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以法治护航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强行政调解,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中心的各类调解资源多调联动、多调协同的工作机制;加快建设城区合规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合规管理,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队伍建设。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持续推行“场景式”执法教学培训模式。推动向基层配置法治干部和工作人员,加强司法所人员队伍建设。注重选拔法律功底扎实、业务能力突出的干部。落实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数据元标准、行政执法文书标准、行政执法案件电子卷宗标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抓住党员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个关键少数,抓好来深建设者、企业员工、辖区居民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优化国家机关普法履职评议工作机制,加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力度,充分发挥“八五”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及“法律明白人”三支队伍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形成社会各群体懂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