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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2025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一批)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信息来源: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25-06-13 09:55:21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3〕8号,下称《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坪山区科技创新局拟对94家单位申报的101个项目进行资助(本批次项目未包含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第三、六款申报项目),现予以公示,因坪山区2025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事后资助项目用于本批次的预算为1832万元,根据《2024年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资助适用期为2023年)》及《2024年深圳市坪山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资助适用期为2023年)》第一章一般申报要求第四条实际资助经费受总额控制中“本政策受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如果年度资助规模超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财政预算,除含'经区政府审定或同意'条款外,对其他项目应获资助进行等比例核减”、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的规定,“……对事后资助项目按照政策类别,以该差额及该政策预算批复金额确定缩减比例”的规定,本批项目按照审核通过拟资助金额的36.28%资助比例进行缩减。

  一、意见反馈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将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政策资金科

  咨询电话:0755-28339213、28471869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政府大楼107室

  三、拨付资料提交

  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科技创新局决定预先收取资助资金拨付资料。请各相关单位(本批次公示的单位)按照附件2的要求,于6月16日至6月17日(9:30-11:30,14:00-17:00)期间尽快到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25A、25B提交拨付材料。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