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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信息来源:坪山新区 发布时间:2014-11-13 00:00:00

  第一部分  坑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新区管委会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区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领导社区工作站,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促进居民自治;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处理人民来信和来访。

  (三)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工作。

  (四)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和治安保卫工作;处置辖区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

  (五)维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六)参与新建、改建居住区的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项目的验收工作,参与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市政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和协助城管综合执法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有关领域的执法工作;做好“三防”和抗灾工作。

  (八)负责劳动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九)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加强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管理。

  (十)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等各项民政工作,做好人民武装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十一)加强社区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

  (十二)优化投资环境,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规范、监管集体经济企业,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十三)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能,坑梓办事处设综合性科室8个、党群等其他机构4个、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2个、行政执法机构3个、事业单位19个。
  (一)综合性科室
  1、党工委办公室(办事处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2、信访办公室。
  3、组织部(加挂“两新”组织党工委、人事办、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人大联络办公室、政协联络办公室牌子)。
  4、宣传部(加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牌子)。
  5、社会事务办(加挂残疾人联合会牌子)。
  6、城市建设办(加挂“三防”办牌子)。
  7、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加挂计生执法中队牌子)。
  8、经济科技办公室。
  (二)党群等其它机构
  1、纪工委(加挂监察室牌子)。
  2、人民武装部。
  3、总工会、团工委、妇联实行合署办公(按各自章程运作)。
  4、司法所(加挂依法治理办公室牌子)。
  (三)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
  1、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人口综合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2、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加挂统计办公室牌子)。
  (四)行政执法机构
  1、城市管理办公室(与执法队合署办公)。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牌子)。
  3、劳动管理办公室(加挂劳动监察中队牌子)。
  (五)事业单位
  1、社会工作事务中心,办事处直属事业单位。
  2、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办事处直属事业单位。
  3、土地管理中心(加挂土地遗留问题处理办公室牌子),办事处直属事业单位。
  4、城市更新事务中心,归口城市建设办管理。
  5、文体服务中心,办事处直属事业单位。
  6、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归口党工委办管理。
  7、财务管理中心,归口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管理。
  8、经济服务中心,归口经济科技办公室管理。
  9、市政服务中心,归口城市管理办(执法队)管理。
  10、林业管理中心,归口城市管理办(执法队)管理。
  11、法律服务中心,归口司法所管理。
  12、劳动保障事务所(加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中心牌子),归口劳动管理办公室管理。
  13、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归口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管理。
  14、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与应急指挥中心合署办公),归口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信访办管理。
  15、“两新”组织党工委办公室,归口组织部管理。
  16、老干部活动中心,归口组织部管理。
  17、水务管理中心,归口城市建设办管理。
  18、物业管理中心,归口城市建设办管理。
  19、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归口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管理。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坑梓办事处部门预算单位共有 44个,包括: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具体单位包括:坑梓办事处本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机关工会、党工委办、纪工委、组织部、老干中心、宣传部、综治办、出租屋管理所、信访办、应急指挥中心、司法所、社会事务办、统侨办、劳动站、劳动保障所、社会工作事务中心、计生办、计生服务中心、食安办、农办、商会、经科办、财资办、统计办、市政服务中心、执法队、林业中心、城建办、拆迁中心、城市更新中心、土地管理中心、水务中心、物管办、居委会、文体中心、总工会、团委、妇联、安监办、消防队、武装部。

  第二部分 坑梓办事处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坑梓办事处2013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0691.63万元,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069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2.37万元,占18%,项目支出17019.26万元,占82%),年末结余为零。基本支出指的是编制人员206人的工资社保等3407.37万元及退休人员34人的工资等费用265万元。本年支出20691.63万元,按类款项支出明细为:

  1、一般公共服务9502.13万元,占46%,指的是编制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3407.37万元及计生、司法、计统、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的支出。

  2、公共安全40.28万元,占0.2%;

  3、文化体育与传媒203.32万元,占0.9%;

  4、社会保障和就业844.40万元,占4%,指的是劳动站、劳动保障所、社会事务办的各项支出及退休人员经费。

  5、医疗卫生41.03万元,占0.2%,指食品安全办的支出。

  6、城乡社区事务8102.29万元,占39.2%,指社区工作站及市政服务中心的各项支出。

  7、农林水事务98.58万元,占0.5%;

  8、交通运输68万元,占0.3%,指的是春运综治保障经费。

  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90万元,占1.4%,指的是火灾安全隐患整治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1501.60万元,占7.3%,指的是补发编外人员2009.05-2011.12月住房公积金。

  第三部分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附件: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深坪财决批复04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