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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2014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坪山新区 发布时间:2015-09-30 00:00:00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机构人员情况。

  坑梓办事处设综合性科室8个、党群等其他机构4个、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2个、行政执法机构3个、事业单位19个;核定坑梓办事处总编制281名,其中行政编制52名,行政执法编制3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9名,司法专项编制3名,事业编制111名,普通雇员员额33名,老工勤雇员员额35名。办事处实有在编在职人数221人,退休34人。具体如下:

  (1)坑梓办事处本级编制数191人,实有人数149人;退休34人。
  (2)财务管理中心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8人。
  (3)水务管理中心编制数2人,实有人数2人。
  (4)林业中心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4人。
  (5)计生服务中心编制数6人,实有人数4人。
  (6)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5人。
  (7)市政服务中心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8人。
  (8)文体服务中心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3人。
  (9)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7人。
  (10)征地拆迁事务中心编制数13人,实有人数10人。
  (11)老干部活动中心编制数2人,实有人数2人。
  (12)劳动管理站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7人。
  (13)执法队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4人。
  (14)综治办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3人。
  (15)劳动保障事务所编制数7人,实有人数5人。

  2.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新区管委会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区部署的各项任务;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领导社区工作站,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促进居民自治;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处理人民来信和来访;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工作;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和治安保卫工作;处置辖区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参与新建、改建居住区的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项目的验收工作,参与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市政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和协助城管综合执法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有关领域的执法工作;做好“三防”和抗灾工作;负责劳动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加强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管理;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等各项民政工作,做好人民武装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加强社区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优化投资环境,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规范、监管集体经济企业,促进辖区经济发展;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坑梓党工委、办事处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全面深化改革年、法制建设年、作风建设年”及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年、城市质量提升年”的工作部署,紧扣“改革、质量、民生”发展主题,夯实基层党建、强化社会治理、加快城市建设、提升民生福祉、推动改革创新,加快打造“文明有序幸福新坑梓”,有力推动了坑梓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收入决算说明

  坑梓办事处2014年收入决算369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8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6218万元),其他收入4237万元(其中非税收入1921万元,其他上级拨款及利息2316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坑梓办事处2014年支出决算380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6462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574万元,

  占1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263万元;项目支出决算21888万元,占83%,主要支出项目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4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4万元、8.城乡社区支出6681万元、农林水支出6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8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44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55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4.7万元,比上年增加3.1万元,增长194%。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1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4.7万元,是按照区统一安排,周岸标赴中国台湾学习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43.9万元,比上年减少156.1万元,减少22.3%,减少原因主要是年内进行了公车改革。公务车保有量公车改革前150辆,车辆运行维护费423.9万元,平均每辆2.83万元;公车改革后即8月份之后留用车辆61辆,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20万元,平均每辆1.97万元。201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为零,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业务往来工作人员支出,全年共接待60批次,575人。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减少120.8万元,减少96.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五、其他特殊说明

  为规范财务管理,2014年决算办事处下属15个单位全部纳入部门决算单户填报。

  六、收支科目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使用的上级财政补助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管执法及社区工作站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反映农林水事务支出。具体包括林业中心、水务管理中心等部门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电力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4.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1: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附件2:2014年度收入决算表.XLS
  附件3:2014年度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4: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5: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6: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7:“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附件8: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