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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坪山新区 发布时间:2016-03-07 00:00:00

第一部分  坑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新区管委会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区部署的各项任务;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领导社区工作站,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促进居民自治;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处理人民来信和来访;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工作;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和治安保卫工作;处置辖区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参与新建、改建居住区的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项目的验收工作,参与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市政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和协助城管综合执法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有关领域的执法工作;做好“三防”和抗灾工作;负责劳动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加强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管理;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等各项民政工作,做好人民武装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加强社区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优化投资环境,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规范、监管集体经济企业,促进辖区经济发展;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坑梓办事处设综合性科室8个、党群等其他机构4个、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2个、行政执法机构3个、事业单位19个;核定坑梓办事处总编制281名,其中行政编制52名,行政执法编制3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9名,司法专项编制3名,事业编制111名,普通雇员员额33名,老工勤雇员员额35名。办事处实有在编在职人数232人,退休41人。具体如下:

  1.坑梓办事处本级编制数199人,实有人数141人;退休41人。
  2.水务管理中心编制数2人,实有人数2人。
  3.林业中心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2人。
  4.计生服务中心编制数6人,实有人数5人。
  5.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3人。
  6.市政服务中心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7人。
  7.文体服务中心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5人。
  8.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6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0 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和非定编车辆58辆。
  9.征地拆迁事务中心编制数13人,实有人数11人。
  10.老干部活动中心编制数2人,实有人数1人。
  11.劳动管理站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6人。
  12.执法队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4人。
  13.综治办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2人。
  14.劳动保障事务所编制数7人,实有人数6人。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新区的部署要求,抢抓深圳“东进战略”机遇,以统筹思维抓交通大会战,以从严思维抓基层党建,以新常态思维抓改革创新,以科学思维抓中心区建设,以实干思维抓民生实事,以法治思维抓基层治理,加快建设文明有序幸福新坑梓。

  1.以统筹思维抓交通大会战,高速度推动城市建设。

  2.以从严思维抓基层党建,高要求推动作风建设。

  3.以新常态思维抓改革创新,高效益激发社会活力。

  4.以科学思维抓中心区建设,高标准提升城市品质。

  5.以实干思维抓民生实事,高幅度提升民生幸福。

  6.以法治思维抓基层治理,高水平构建城市文明。

  第二部分  坑梓办事处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6年坑梓办事处部门预算收入31,866万元,比2015年增加6454万元,增长25.4%。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1,645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1、由于编制实有人数增加,基本支出5787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819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新增编制人员房改住房补贴399万元,退休人员工资增加152万元,另外,雇员工资202万元从项目支出调整到了基本支出。2、新增项目:社区民生实施微实事工作经费1200万元。3、社区工作站市政设施维护费每个社区比上年增加20万元,增加120万元。4、新增项目:消安委事务134万元。5、新增项目:安全生产巡查员经费501万元。6、市政服务中心清扫保洁费3731万元,因提高标准、垃圾外运等原因,比2015年增加1282万元。路灯设施维护费603万元,比2015年增加103万元。7、综治办新增项目:视频监控(二类探头)建设经费1741万元。8、执法队新增项目:巡查外包216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6年坑梓办事处部门预算支出31,866万元,比2015年增加6454万元,增长25.4%。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坑梓办事处本级19629万元、坑梓办事处后勤服务中心1349万元、坑梓办事处财务管理中心2373万元、坑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2010万元、坑梓办事处出租屋管理所56万元、坑梓办事处劳动管理办55万元、坑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35万元、坑梓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137万元、坑梓办事处市政服务中心5526万元、坑梓办事处执法队464万元、坑梓办事处林业管理中心31万元、坑梓办事处水务管理中心43万元、坑梓办事处文体中心81万元、坑梓办事处老干部活动中心46万元、坑梓办事处征地拆迁中心31万元。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4033万元,公用支出6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7万元、项目支出26079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1、由于编制实有人数增加,基本支出5787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819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新增编制人员房改住房补贴399万元,退休人员工资增加152万元,另外,雇员工资202万元从项目支出调整到了基本支出。2、新增项目:社区民生实施微实事工作经费1200万元。3、社区工作站市政设施维护费每个社区比上年增加20万元,增加120万元。4、新增项目:消安委事务134万元。5、新增项目:安全生产巡查员经费501万元。6、市政服务中心清扫保洁费3731万元,因提高标准、垃圾外运等原因,比2015年增加1282万元。路灯设施维护费603万元,比2015年增加103万元。7、综治办新增项目:视频监控(二类探头)建设经费1741万元。8、执法队新增项目:巡查外包216万元。

  第三部分  坑梓办事处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一、坑梓办事处本级

  坑梓办事处本级预算19628.6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 4032.90万元、公用支出677.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6.36万元、项目支出13841.81万元。

  (一)人员支出4032.9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及雇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677.5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76.3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440万元、公积金237.72万元及房改住房补贴398.64万元。

  (四)项目支出13841.81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事务管理8851.97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及编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机动预备费822.6万元,主要用于不可预见的支出。

  3.消防事务134万元,主要用于新设部门消安办的公用经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4.社区工作站人员经费1369.30万元,主要用于五个社区工作站的人员经费。 

  5.社区工作站办公经费350万元,主要用于五个社区工作站的公用经费。

  6.社区工作站治安经费588万元,主要用于五个社区工作站治安人员经费。

  7.社区工作站工作经费1200万元,主要用于六个社区工作站民生微实事工作经费。

  8.社区工作站设施维护费360万元,主要用于六个社区工作站的市政设施维护费。

  9.小型工程应急经费34.94万元,主要用于小型工程应急经费(新区纪工委办案工作基地征用补偿款)尾款。

  10.小型工程维修费131万元。

  一、坑梓办事处后勤服务中心

  坑梓办事处后勤服务中心预算1349.1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一般事务管理33.6万元,主要用于后勤服务中心的公用经费。

  2.机关后勤1315.50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大院内的物业管理、水电、电话及网络、交通费、食堂补助、设备购置及维护费等。

  三、坑梓办事处财务管理中心

  坑梓办事处财务管理中心预算2372.07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一般事务管理397.6万元,主要用于财务核算、机关工会、各部门统筹业务费。

  2.党工委事务326.44万元,主要用于党工委办办公室事务、督查事务、地方志工作、政务审批。

  3.司法48.08万元,主要用于司法事务。

  4.信访22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

  5.纪检监察事务17万元。

  6.组织人事事务  137.2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干部管理、人大政协联络、人事管理。

  7. 宣传事务13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

  8.应急21万元,主要用于应急事务。

  9.民政及统战事务89.40万元,主要用于拥军优属、老龄事务、殡葬工作、残疾人事务、社会救济、统战事务、社会建设。

  10. 经济发展事务4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资产监管、商贸事务、食品安全监管、 农业事务。

  11.社区管理240万元,主要用于坑梓社区工作站办公经费、治安经费、社区物业。

  12.工青妇事务34.2万元,主要用于共青团事务、妇联事务。

  13.安全生产及消防713.2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消防。

  14. 武装事务33.9万元。

  15.人口和计划生育116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管理、人口管理、计生补助、计生考核。

  16.城市建设、国土及水务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更新。

  四、坑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

  坑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预算2009.99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综治维稳事务1913.79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

  2.零星工程维修费89万元。

  3.一般事务管理7.2万元,主要用于综治办的统筹业务费。

  五、坑梓办事处出租屋管理所

  坑梓办事处出租屋管理所预算56.2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 综治维稳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出租屋管理。

  2.一般事务管理36.2万元,主要用于出租屋管理办的统筹业务费。

  六、坑梓办事处劳动管理办

  坑梓办事处劳动管理办预算55.3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劳动就业事务3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事务。

  2.一般事务管理20.3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管理办的统筹业务费。

  七、坑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

  坑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预算34.9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劳动就业事务25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工作。

  2.一般事务管理9.9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的统筹业务费。

  八、坑梓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

  坑梓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预算137.2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人口和计划生育123万元,主要用于计生服务。

  2.一般事务管理14.2万元,主要用于计生服务中心的统筹业务费。

  九、坑梓办事处市政服务中心

  坑梓办事处市政服务中心预算5526.07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城市管理5483.77万元,主要用于清扫保洁3731.05万元、环卫工人节20万元、公园文化节9万元、城区美化201万元、道路绿化管养320.9万元、广场、公园绿化管养145.5万元、路灯设施维护602.6万元、垃圾中转站及垃圾屋管理80万元、市政设施日常维护180万元、爱卫工作93万元、消杀20万元、病媒生物防治50.72万元、数字化城管30万元。

  2.一般事务管理42.3万元,主要用于市政服务中心的统筹业务费。

  十、坑梓办事处执法队

  坑梓办事处执法队预算463.6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城市管理41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其中综合执法132万元、执法装备39万元、巡查外包216.40万元、案件审理23万元。

  2.一般事务管理53.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队的统筹业务费。

  十一、坑梓办事处林业管理中心

  坑梓办事处林业管理中心预算30.7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城市管理13.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管理。

  2.一般事务管理17.2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管理中心的统筹业务费。

  十二、坑梓办事处水务管理中心

  坑梓办事处水务管理中心预算43.4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城市建设、国土及水务35万元,主要用于三防工作、水务管理。

  2.一般事务管理8.4万元,主要用于水务管理中心的统筹业务费。

  十三、坑梓办事处文体中心

  坑梓办事处文体中心预算80.9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 文体事务6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务、图书馆、文物保护、体育事务。

  2.一般事务管理11.9万元,主要用于文体中心的统筹业务费。

  十四、坑梓办事处老干部活动中心

  坑梓办事处老干部活动中心预算46.4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组织人事事务42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管理。

  2.一般事务管理4.4万元,主要用于老干中心的统筹业务费。

  十五、坑梓办事处征地拆迁中心

  坑梓办事处征地拆迁中心预算30.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征地拆迁中心的统筹业务费。

  第四部分  坑梓办事处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要求,2016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的按总投资预算作为虚拟指标下达单位,便于招标采购需要,跨年度项目编制分年度预算,实际预算编制及指标下达按当年实际可支付规模进行。据此,2016年坑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部分共计4081.21万元(其中预算资金3936.21万元,其他自有资金3万元,虚拟指标资金142万元),不包括“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坑梓办事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坑梓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办事处本级和14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5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5万元,比2015年减少5万元。主要用于外单位业务往来接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2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27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公务车辆数量60辆,按区定标准每辆每年4.5万元计算为27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车辆数量比2015年减少1辆,费用相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