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资金 > 街道办财政预决算

坪山区坑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坪山区 发布时间:2017-02-21 00:00:0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上级的决定、命令和政策,结合本办事处实际,制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加强辖区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爱国卫生运动、林业管理、森林防火、灯光照明和市政设施更新维护,统筹做好辖区“三防”、应急、抢险救灾等其它工作;负责辖区的社会管理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做好辖区人口计划生育、司法、信访和出租屋管理等工作;负责加强辖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和支持社区居委会开展自我管理,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辖区的公共服务工作,加强政务服务管理,做好辖区社会事务、劳动就业、残疾人等社区服务工作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做好人民武装工作;负责辖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等事业;组织开展辖区的安全生产宣传、监管、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辖区的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开展日常巡查、服务引导、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整备、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办事处、社区小型工程建设;参与新建、改建居住区的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项目的验收工作,协助开展城中村(旧村)改造,协助做好查违执法工作;负责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管工作,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坑梓办事处包括坑梓办事处本级、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组织部、政法办公室、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劳动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城市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土地整备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共15家基层单位。办事处总编制数112人,实有人数82人;退休 50 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 22 辆,全部为定编车辆。具体如下:

  1.坑梓办事处本级领导职数编制数7人,实有人数7人;老工勤雇员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10人;雇员编制数13人,实有人数6人。

  2.综合办公室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4人。

  3.纪检监察办公室编制数2人,实有人数0人。

  4.组织部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1人。

  5.政法办公室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3人。

  6.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编制数3人,实有人数2人。

  7.劳动管理办公室编制数6人,实有人数1人。

  8.公共服务办公室编制数3人,实有人数3人。

  9.人民武装部编制数2人,实有人数2人。  

  10.城市管理办公室编制数13人,实有人数9人。

  1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1人。

  12土地整备中心编制数14人,实有人数12人。

  13.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5人。

  14.市政服务中心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9人。

  15.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编制数7人,实有人数7人。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的部署要求,抢抓深圳“东进战略”坪山升级行政区街道分设等重大机遇,以精品意识抓城市管理,以从严思维抓基层党建,以新常态思维抓改革创新,以科学思维抓中心区建设,以实干思维抓民生实事,以法治思维抓基层治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城市管理、征地拆迁等重大工作,努力推动坑梓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新跨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7年坑梓办事处部门预算收入21,683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情况

  2017年坑梓办事处部门预算支出21,683万元。

  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1,419万元、公用支出 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7万元、项目支出19,221万元。

  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坑梓办事处本级8,479万元、坑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239万元、坑梓办事处纪检监察办公室75万元、坑梓办事处组织部377万元、坑梓办事处政法办公室1,985万元、坑梓办事处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69万元、坑梓办事处劳动管理办公室75万元、坑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2,005万元、坑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256万元、坑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558万元、坑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603万元、坑梓办事处土地整备中心16万元、坑梓办事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96万元、坑梓办事处市政服务中心4,779万元、坑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中心70万元。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一、坑梓办事处本级

  坑梓办事处本级预算8,47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419万元、公用支出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7万元、项目支出6,017万元。

  (一)人员支出1,419万元,主要是在编在职人员及雇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5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经费、公积金及房改住房补贴等。

  (四)项目支出6,01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事务管理3,728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编外人员工资、水电费、电话及网络费、开办费。

  2.机动预备费500万元,主要用于不可预见的支出。

  3.社区工作站经费1,78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站人员经费、治安经费、公用经费和市政维护设施费。

  二、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预算239万元,具体包括:

  1.党工委事务100万元,主要用于党工委办公室事务、地方日志工作。
  2.宣传事务131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3.一般事务管理8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办公室的统筹业务费。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

  纪检监察办公室预算75万元,具体包括:

  1.纪检监察事务72万元,主要用于纪检事务。

  2.一般事务管理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公室的统筹业务费。

  四、组织部

  组织部预算377万元,具体包括:

  1.组织人事事务286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干部管理、老干部管理、人大政协联络、人事管理。
  2.工青妇事务84万元,主要用于工会事务、共青团事务、妇联事务。
  3.一般事务管理7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办公室的统筹业务费。

  五、政法办公室

  政法办公室预算1,985万元,具体包括:

  1.综治维稳事务1,900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事务。

  2.信访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

  3.司法事务57万元,主要用于司法事务。

  4.一般事务管理13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办公室的统筹业务费。

  六、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预算69万元,具体包括:

  1.经济发展事务57万元,主要用于资产监督。

  2.城市建设、国土及水务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更新。

  3.一般事务管理9万元,主要用于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统筹业务费。

  七、劳动管理办公室

  劳动管理办公室预算75万元,具体包括:

  1.劳动就业事务61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事务,就业工作。

  2.一般事务管理14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管理办公室统筹业务费。

  八、公共服务办公室

  公共服务办公室预算2,005万元,具体包括:

  1.民政及统战事务1,016万元,主要用于拥军优属、老龄事务、社区建设、殡葬工作、残疾人事务、社会救济、防灾减灾、统战事务。

  2.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102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管理、人口管理、计生补助、计生考核。

  3.经济发展事务3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

  4.文化事务3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务、体育事务。

  5.民生微实事800万元,主要用于民生微实事。

  6.一般事务管理2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服务办公室统筹业务费。

  九、人民武装部

  人民武装部办公室预算256万元,具体包括:

  1.应急事务27万元,主要用于应急事务。

  2.武装事务42万元,主要用于武装事务。

  3.一般事务管理38万元,主要用于人民武装部统筹业务费。

  4.安全生产及消防事务150万元,主要用于消防事务。

  十、城市管理办公室

  城市管理办公室预算558万元,具体包括:

  1.城市管理事务5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管理、三防事务、爱国卫生。

  2.一般事务管理1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办公室统筹业务费。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预算603万元,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及消防事务593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消防事务。

  2.一般事务管理1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统筹业务费。

  十二、土地整备中心

  土地整备中心办公室预算1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事务管理16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备中心统筹业务费。

  十三、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预算2,09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事务2,0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后勤事务、统筹业务费等。

  2.机动预备费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

  十四、市政服务中心

  市政服务中心预算4,779万元,具体包括:

  1.城市管理事务4,761万元,主要用于市容环境、绿化营养、市政设施、爱国卫生、林业管理。

  2.一般事务管理18万元,主要用于市政服务中心统筹业务费。

  十五、坑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社会事务管理中心预算70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建设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建设。

  2.社区管理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网络事务。

  3.一般事务管理1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业务统筹费。

  4.综治维稳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出租屋管理。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要求,跨年度项目编制分年度预算,按当年实际可支付规模编制实际预算并下达指标,以后年度支付规模以虚拟指标形式下达。据此,2017年坑梓办事处采购预算总计     5,199万元,其中:按当年实际可支付部分下达实际指标共计5,199万元, 按以后年度需支付部分下达虚拟指标共计0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坑梓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办事处本级和14个下属行政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3万元。主要用于外单位业务往来接待,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01万元。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坑梓办事处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坑梓办事处政法办公室、坑梓办事处市政服务中心。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7年坑梓办事处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草案报送人大审议(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18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根据《关于成立坑梓办事处的通知》(深坪编﹝2016﹞52号)文件,2016年10月12日起新设立坑梓办事处,故我办事处无上年可比数。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xls
  附件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xlsx
  附件3:部门支出预算表.xlsx
  附件4:项目支出预算表.xlsx
  附件5:基本支出预算表.xlsx
  附件6: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x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x
  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xlsx
  附件9: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xlsx
  附件10:政府采购预算表.xlsx
  附件1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xlsx
  附件12:绩效管理项目表.xlsx
  附件13:名词解释.docx

  附件14: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