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上级的决定、命令和政策,结合本办事处实际,制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加强辖区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爱国卫生运动、林业管理、森林防火、灯光照明和市政设施更新维护,统筹做好辖区“三防”、应急、抢险救灾等其他工作。负责辖区的社会管理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做好辖区人口计划生育、司法、信访和出租屋管理等工作。负责加强辖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和支持社区居委会开展自我管理,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辖区的公共服务工作,加强政务服务管理,做好辖区社会事务、劳动就业、残疾人等社区服务工作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做好人民武装工作。负责辖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等事业。组织开展辖区的安全生产宣传、监管、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辖区的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开展日常巡查、服务引导、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整备、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办事处、社区小型工程建设;参与新建、改建居住区的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项目的验收工作,协助开展城中村(旧村)改造,协助做好查违执法工作。负责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管工作,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坪山办事处内下设10个行政类机构: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组织部(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政法办公室(司法所、信访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城市更新办公室)、劳动管理办公室(劳动监察中队)、公共服务办公室(计划生育管理科)、人民武装部(应急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执法队、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坪山办事处核定行政编制53人,实有32人;雇员员额13名,实有8人;工勤雇员员额10名,实有10人。已实行公务车辆改革,实有车辆22辆,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21辆。具体如下:
坪山办事处设土地整备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网格管理办公室、党建服务中心)4个直属事业单位。坪山办事处核定事业编制36人,实有31人。
1.坪山办事处编制数30人,实有人数23人;坪山办事处现有在编退休7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2辆(其中9辆是消防车),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11辆。
2.综合办公室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留用车辆。
3.纪检监察办公室编制数2人,实有人数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留用车辆。
4.组织部(总工会、团工委、妇联)编制数3人,实有人数3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留用车辆。
5.政法办公室(司法所、信访办)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3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留用车辆。
6.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城市更新办公室)编制数3人,实有人数3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留用车辆。
7.劳动管理办公室(劳动监察中队)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为非定编车辆。
8.公共服务办公室(计划生育管理科)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3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为非定编车辆。
9.人民武装部(应急管理办公室)编制数3人,实有人数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留用车辆。
10.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执法队、三防指挥部办公室)编制数13人,实有人数5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包括定编车辆0辆和非定编车辆4辆。
11.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包括定编车辆0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12.土地整备中心编制数14人,实有人数1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留用车辆。
13.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5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留用车辆。
14.市政服务中心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1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包括定编车辆0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15.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网格管理办公室、党建服务中心)编制数7人,实有人数6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留用车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坪山办事处2017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全面做好征收拆迁工作。积极开展已征收房屋的拆除工作,全力配合完成我区“治水大会战”、“交通建设大会战”和“城市化未补偿空地清理”三大专项行动工作,为打造深圳“东北门户”保驾护航。
惠民工程。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全面开展辖区道路硬化工作,并以各小区为重点,加强小区安全、排水、照明等民生工程建设。
民生微实事项目。拟投资800万元解决社区居民关注度高、受益面广、单个项目资金少并且居民热切希望解决的民生项目,完善基层基础建设。
生态环境建设。加固水利建设、边坡治理等项目。加强工程指引,做好辖区生态环境建设,提前预防自然生态问题,加快推进生态工程建设。
市容环境建设。以专项行动为支撑点,全面做好各社区、各居民小区“五化”市容环境提升工作;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和绿化、加强主要干道非法广告牌整治,全面提升辖区市容市貌。
城市更新项目。协助各社区、各开发商,推进城市更新项目进程,完成各项目预定进程,积极跟进城市更新情况。
社会建设。扎实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按照上级兵役机关的统一部署,开展夏秋季征兵工作;利用坪山的人文资源,举办各类文体活动;关爱劳务工,提升职工素质,举办培训及趣味活动。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坪山办事处部门预算收入25,06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5,065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7年坪山办事处部门预算支出25,065万元。
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1,581万元、公用支出2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2万元、项目支出22,172万元。
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坪山办事处本级9,281万元、综合办公室214万元、纪检监察办公室35万元、组织部496万元、政法办公室3,350万元、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94万元、劳动管理办公室16万元、公共服务办公室2,267万元、人民武装部194万元、城市管理办公室593万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540万元、土地整备中心57万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651万元、市政服务中心6,681万元、社会事务管理中心596万元。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坪山办事处本级
坪山办事处本级预算9,28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581万元、公用支出2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2万元、项目支出6,388万元。
(一)人员支出1,58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4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7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经费、退休费等。
(四)项目支出6,388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事务管理3,878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统筹业务费、惠民工程、编外人员经费、预留开办费等。
2.机动预备费50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性项目,按项目预算总额的5%-10%预留。
3.社区管理2,01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站人员经费、社区工作站公用经费、社区工作站治安经费及其他社区工作站经费等保障社区基本运转的业务。
二、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预算214万元,包括项目支出214万元,具体包括:
1.党工委事务83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活动、秘书事务、档案管理及年鉴工作等。
2.宣传事务112万元,主要用于各项宣传工作。
3.经济发展事务19万元,主要用于对贫困村的扶贫。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
纪检监察办公室预算35万元,包括项目支出35万元,具体包括:
纪检监察事务35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事务的业务。
四、组织部
组织部预算496万元,包括项目支出496万元,具体包括:
1.组织人事事务413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干部管理、人事管理和人大政协联络等业务。
2.工青妇事务8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共青团建设及义工活动、工会事务、妇联专项活动的业务。
五、政法办公室
政法办公室预算3,350万元,包括项目支出3,350万元,具体包括:
1.综治维稳事务3,290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坪山视频监控、突发群体事件处置等。
2.司法6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宣传、法律调解及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及帮教的业务。
六、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预算94万元,包括项目支出94万元,具体包括:
1.积极发展事务91万元,主要用于集体资产监管业务。
2.城市建设、国土及水务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更新业务。
3.一般事务管理1万元,主要用于转型升级业务。
七、劳动管理办公室
劳动管理办公室预算16万元,包括项目支出16万元,具体包括:
1.劳动就业事务16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和就业服务的业务。
八、公共服务办公室
公共服务办公室预算2,267万元,包括项目支出2,267万元,具体包括:
1.民政及统战事务73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民间组织管理、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殡葬工作等的业务。
2.人口和计划生育45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宣传、计生考评、人口管理、计生困难家庭补助等业务。
3.综治维稳事务33万元,主要用于房屋租赁管理的业务。
4.文体事务3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及图书馆管理业务。
5.民生微实事800万元,主要民生微实事的业务。
6.一般事务管理492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计生专干)。
7.党工委事务5万元,主要行政服务大厅运行。
8.社会建设事务1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会建设及其他群众工作项目的业务。
九、人民武装部
人民武装部预算194万元,包括项目支出194万元,具体包括:
1.应急9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及突发、重大灾难应急处理等。
2.武装事务26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及军事事务。
3.一般事务管理77万元,主要用于民兵应急分队房屋租赁及水电费。
4.安全生产及消防70万元,主要用于消防设备购置、消防业务培训及考核等业务。
5.城市管理5万元,主要用于“三防”抢险救灾的业务。
6.民政及统战7万元,主要用于慰问部队的业务。
十、城市管理办公室
城市管理办公室预算593万元,包括项目支出593万元,具体包括:
1.城市管理53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爱卫工作、综合执法、执法装备、巡查外包、案件审理等业务。
2.一般事务管理60万元,主要用于房屋租赁费、水电费等维持基本运转的业务。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预算540万元,包括项目支出540万元,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及消防54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执法、社区安全巡查员等业务。
十二、土地整备中心
土地整备中心预算57万元,包括项目支出57万元,具体包括:
1.城市建设、国土及水务5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征地拆迁方面的业务。
十三、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预算651万元,包括项目支出651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事务管理651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食堂事务、后勤事务、财务核算、年度部门预决算等业务。
十四、市政服务中心
市政服务中心预算6,681万元,包括项目支出6,681万元,具体包括:
1.城市管理6,6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清扫保洁、消杀、病媒生物防治、道路、广场、公园绿化管养、森林防火、绿化造林、古木保护、林地管理、市政设施维护、路灯设施维护等业务。
2.城市建设、国土及水务2万元,主要用于小型工程项目监管的业务。
3.一般事务管理4万元,主要用于水电费、电话及网络费等维持基本运转的业务。
十五、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社会事务管理中心预算596万元,包括项目支出596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建设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监管、培育、扶持,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培育等业务。
2.社会管理1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物业管理及宜居社区创建等业务。
3.一般事务管理568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大院物业管理费及办事处大院外物业保养及维修费的业务。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要求,跨年度项目编制分年度预算,按当年实际可支付规模编制实际预算并下达指标,以后年度支付规模以虚拟指标形式下达。据此,2017年坪山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计1,916万元,其中:按当年实际可支付部分下达实际指标共计1,916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坪山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和4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主要因为根据文件规范开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节约,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申报。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主要因为根据文件规定开支,无新增车辆需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01万元,主要因为现有车辆保有量为22台。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坪山办事处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政法办公室和市政服务中心共2家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7年坪山办事处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草案报送人大审议(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18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因办事处拆分,坪山办事处作为新设办事处,2016年无预算对比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