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因我区机构改革,我局将相应变更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大工业区支行开立的代收户户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账户更改情况
从2017年8月21日18点起,非税收入农商行代收户正式启用新户名,原户名停止使用,银行账号不变。农商行代收户户名更改为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农行代收户户名暂不予更改。新账户信息如下:
坪山区非税收入农商行代收户信息表
序号 |
账户类别 |
开户行 |
户 名 |
账 号 |
1 |
非税专户 代收户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大工业区支行 |
深圳市坪山区 财政局 |
002000130070090 |
2 |
非税系统 代收户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大工业区支行 |
深圳市坪山区 财政局 |
003000130070090 |
二、缴费方式
(一)2017年8月22日起,各单位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上农商行的非税收入账户将自动更新为新户名,农行账户暂保持原使用账户。
(二)针对2017年8月22日前开具的缴款通知书,缴款人可采取以下方式办理:
1.前往农商行柜台办理缴费,银行可以受理;
2.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汇至农商行进行缴费的,缴款人需前往执收单位开具以新账户为收款账号的缴款/罚款通知书(执2017年8月22日前开具的缴款/罚款通知书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汇至农商行的,农商行将原路退回);
3.选择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坪山支行为收款行的,柜台办理和转账汇款方式均可正常进行缴费。
三、其他事项
为方便缴款人以转账汇缴的方式缴款,请执收单位近期根据情况适当延迟通知书开具时间,对于8月22日前开具的通知书,建议缴款人通过农商行柜台办理缴款或选择农行进行缴款。
特此通知。
坪山区财政局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