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15年财政经济形势
2014年,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压力,坪山新区紧紧围绕市政府“三化一平台”改革主攻方向,坚持“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坚持改革促发展、新区走新路,在改革发展中实现新跨越,在质量提升中增创新优势。2014年新区经济发展呈现“稳中求好,两增质优”的良好态势,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和“十三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当前,国内经济转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这三期叠加的新常态,面临的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而新区经济增长也将适应这一形势。目前,新区历年经济增速下调,工业经济增长乏力,龙头企业带动规模效应减弱,经济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消费活力仍待进一步释放。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推动当前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我们要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融入湾区经济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着力释放改革和法治双重红利,构建更加多元稳定的质量型增长动力,推动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财政收入方面,近两年房地产行业的热销带动了新区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相关税收的快速增长。2015年,新增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以及2014年下半年开盘的几个项目的税款效益的延续将仍然成为新区财政收入的增长点。近两年新区工业税收贡献逐年走低,特别是受比亚迪和中集两家龙头企业(合计占辖区税收两成)的减收影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增长缓慢。而新区培育的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渐形成优质税源,但尚未形成新的增长极。预计2015年工业相关税收将维持较低增长水平。另外,今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同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扩围到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行业,将对新区财政收入带来较大的减收影响。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2015年坪山新区财政收入维持前两年高位增长具有较大压力。
财政支出方面,一是加大社会建设投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特区一体化,特别是群众诉求强烈的交通、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民生福利投入需求较大;二是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政策的资金需求较大;三是加大政府投资,以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事业(目前推进的合作办医)等特区一体化建设的重点领域。
二、关于2015年预算编制执行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坪山新区2015年的预算编制执行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以及新《预算法》关于“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的新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取得的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节约财力改善民生,倾斜基层;紧紧围绕坪山发展中心工作,加大力度统筹增量,盘活存量,增加财力保障,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完善配套,提升环境,保障新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区经济平稳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坪山新区2015年预算编制执行遵循以下原则:
(一)规范编制、强化执行的原则。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方面的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强重点支出项目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厉行节约、保压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坪山新区部门预算实务准则》,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以及会议费、培训费、课题费等一般性支出,节约财力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社区投入,加快推进以教育、医疗、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的原则。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要求,对历年财政结余结转、国库资金、单位账户进行了清理,摸清家底。盘活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加大一般公共预算的民生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新区的战略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四)依法理财、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依照相关标准,依法合理编制预算。同时,在2014年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区级财政及各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统筹工作,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增强政府理财工作的透明度。
三、关于2015年坪山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2015年,坪山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26.06亿元,比2014年完成数增加3.36亿元,增长14.8%。其中,税收收入计划安排24.00亿元,比2014年完成数增长17.4%;非税收入计划安排2.06亿元,比2014年完成数下降8.8%。
新区地方本级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上年结余收入以及调入资金等,总收入预计为38.81亿元。具体如下:
(一)增值税计划安排5.55亿元,比2014年完成数增长5.57%。主要考虑近两年新区工业税收贡献逐年走低,特别是受比亚迪和中集两家龙头企业(合计占辖区税收两成)减收影响,预计2015年增值税仍维持较低增长。
(二)营业税计划安排5.30亿元,比2014年完成数增长
18.83%。主要考虑新区新增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及楼市热销带动建筑业、房地产行业的营业税快速增长。
(三)企业所得税计划安排3.80亿元,比2014年完成数增长16.98%。主要考虑新区生物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一批重点企业逐渐形成新的增长极,将带来一定的增长效益。
(四)个人所得税计划安排1.40亿元,比2014年完成数增长11.41%。主要考虑工资水平的提高将带动个人所得税的增长。
(五)非税收入计划安排2.06亿元,包括从政府性基金转列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文化体育建设费收入、残疾人保障金收入,剔除基金因素比2014年完成数下降8.81%。主要考虑国家出台了免征和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同时根据市财委的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进行清理撤并,将对2015年我区非税收入带来一定的减收影响。
(六)结余收入建议安排2.6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75亿元,政府性基金转列结余0.88亿元。
(七)转移性收入建议安排5.40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0.93亿元。
(八)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4.72亿元。
四、关于2015年坪山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
2015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为38.8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8.81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1.01亿元,增长39.6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3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1.01亿元,增长41.67%;上解支出1.38亿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
在对比各支出科目2015年和2014年年初预算数时,需要特别说明以下情况:
我区今年第一次单独提交预算草案报市人大审议,为落实市人大细化预算编制的要求,2015年新区按照市财委要求将公共预算草案中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等九大民生领域的支出科目细化至项级科目进行编制,但在对比部分项级支出科目2015年和2014年年初预算数,受相关因素影响,导致不具有可比性。一是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的要求,我区将基建支出分解到各支出科目核算。但由于基建支出具有一次性特点,故部分支出科目中基建支出的变化,将导致该科目2015年和2014年年初预算数不具有可比性。二是根据财政部要求,2015年起残疾人保障金等11项政府性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故部分支出科目中含政府性基金转列的变化,将导致该科目2015年和2014年年初预算数不具有可比性。
2015年新区一般预算总支出主要项目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计划安排9.70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45.2%。2015年预算安排切实体现新区厉行节约和勤俭办事业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行政部门经费,除新区党工委明确新增工作任务和增人增资、运维经费等刚性增支外,三公经费零增长。主要增支项目包括:新增二级单位智慧社服中心,住房货币化改革和公车改革引起的增资支出。
(二)公共安全,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2.78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15.6%。主要增长项目是增加一类探头治安建设经费0.16亿元。
(三)教育,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计划安排7.94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45.92%(剔除基建支出和基金转列等不可比因素后,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20%)。主要是积极落实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每年同口径提高1个百分点的政策,确保教育投入法定增长,推进义务教育均等化发展;安排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办学经费;扶持民办教育项目支出;教育领域基建支出;教育单位住房货币化改革增资等。
(四)科学技术,反映政府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0.46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9.4%。主要是安排创新创业专项资金0.30亿元和产业扶持专项资金0.10亿元。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5.12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1981.88%(剔除基建支出等不可比因素,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39.6%)。主要是安排文化综合楼和体育场馆基建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1.79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25.8%(剔除残保金转列等不可比因素后,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14.5%)。主要是安排社区转型发展保民生专项资金0.40亿元,就业再就业补助项目、老人免费体检项目、残疾人事业补助项目等支出0.28亿元。
(七)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计划那排2.03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1.3%。按照市政府要求继续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不断加大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力度,主要安排综合医院支出0.78亿元,妇幼保健支出0.39亿元,疾控机构支出0.22亿元。
(八)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0.11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下降76.3%。主要是清理合并专项资金,将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合并到社区经济转型发展专项资金中。
(九)城乡社区事务,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计划安排4.52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20.54%。主要是加快市区一体化发展,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安排社区经济转型发展专项资金0.60亿元,市政工程维护、路灯电费等项目支出0.61亿元,织网工程、物业进社区等项目经费0.20亿元,鸭湖垃圾填埋场建设0.12亿元。
(十)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计划安排0.74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63.9%。主要安排市政管网工程维护项目0.26亿元,动物卫生监督项目0.16亿元。
(十一)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0.05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下降84.25%。主要是合并整合专项资金导致科目不可对比。
(十二)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计划安排0.03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下降14.76%。主要安排旅游宣传项目支出。
(十三)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各类援助、援赠等资金支出,计划安排0.11亿元,由于援助项目上年度不在此科目核算,导致出现不可对比。主要安排援助对口帮扶地区建设支出。
(十四)国土资源气象事务,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的支出,计划安排0.46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3.5%。主要安排国土资源事务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0.92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下降54.43%,剔除2014年住房改革一次性补助支出因素,2015年预算与2014年初预算持平。
(十六)预备费0.4亿元,全部用于应急支出。
(十七)其他支出0.28亿元,主要反映年初预算无法明确到具体科目的支出,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分解至各科目中反映。
五、关于2015年坪山新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5年,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26.95亿元。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计划为26.95亿元,较2014年实际完成数减少13.3亿元[①]。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1.36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0.09亿元;动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历年结余5.50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计划为26.95亿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6.74亿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0.09亿元;上解市路隧基金支出0.12亿元。
[①] 减少的主要原因:2014年收到2013年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4亿元,垫高了2014年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