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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

信息来源:坪山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2-26 09:28:23

  为做好我区2024年预算收支平衡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开展本次预算调整。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安排1,522,3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15,450万元(含区级税收收入799,450万元、非税收入16,000万元),无一般债务转贷收入。

  1.根据最新预测,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0,4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缺口65,000万元。

  主要减收因素:受龙头企业业务布局调整、减税降费政策等影响,预计全年区级税收收入726,7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缺口72,700万元。

  主要增收因素:进一步加大资产盘活处置力度,预计全年非税收入23,7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00万元。

  2.2024年10月,深圳市财政局分配下达我区2024年再融资一般债务限额10,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安排707,414万元,其中: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安排86,400万元,相应安排专项债券项目支出86,400万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安排5,642万元。

  1.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85,000万元

  2024年10月,深圳市财政局分配下达我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85,000万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初步建议分配如下: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项目1,700万元、供排水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2,700万元、超大集成电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600万元、坑梓科技文化中心项目5,000万元、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70,000万元。

  2.新增再融资专项债务限额15,000万元

  2024年10月,深圳市财政局分配下达我区2024年再融资专项债务限额15,000万元。

  3.新增对口帮扶资金5,800万元

  根据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印发《2024年广东省“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要求提高县级对口帮扶资金标准,按每县(市、区)不少于5,000万元安排。我区对口帮扶陆河县、龙湖区,2024年年初预算已按照2,100万元/县(区)安排,现拟按省级要求安排5,000万元/县(区),相应增加安排5,800万元。

  二、拟预算调整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拟调整事项

  1.收入调整方案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减少55,000万元。具体为:

  (1)区级税收收入减少72,700万元,列“10101 增值税”科目。主要原因:受龙头企业业务布局调整以及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增值税税收收入减少。

  (2)非税收入增加7,700万元,其中:“1030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科目列4,000万元、“10399其他收入”科目列3,700万元。主要原因:进一步加大资产盘活处置力度,及时上缴政府物业租金、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安排10,000万元,列“1101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科目。

  2.支出调整方案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减少55,000万元。具体为:

  (1)教育支出减少3,000万元,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主要原因:年初预留在教育领域的政府临时增加事项支出未动用。

  (2)科学技术支出减少5,000万元,列“2060901 科技重大专项”科目,主要原因:年初预留在科技领域的政府临时增加事项支出未动用。

  (3)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000万元,列“2100201 综合医院”科目,主要原因:年初预留在卫生领域的政府临时增加事项支出未动用。

  (4)农林水支出减少4,000万元,列“2130306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科目,主要原因:年初预留在农林水领域的政府临时增加事项支出未动用。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减少20,000万元,列“2159999 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科目,主要原因:产业基金出资计划未达预期,相应减少支出安排。

  (6)预备费减少10,000万元,列“227 预备费”科目,主要原因:结合年度执行情况,调减预备费10,000万元,调减后剩余4,000万元用于应对今年第四季度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7)上解支出减少20,000万元,列“ 23006上解支出”科目,主要原因:结合2023年体制结算情况调减上解支出安排。

  (8)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支出增加10,000万元,列“23103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科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拟调整事项

  1.收入调整方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100,000万元,为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安排100,000万元,列“110110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科目。主要原因:按照市财政局分配下达额度,我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85,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务限额15,000万元,按规定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2.支出调整方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增加100,000万元,具体为:

  (1)专项债券项目支出增加100,000万元,其中:安排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项目1,700万元、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300万元,合计2,000万元,列“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安排供排水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2,700万元、超大集成电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600万元、坑梓科技文化中心项目5,000万元、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69,700万元,合计83,000万元,列“21219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15,000万元列“23104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科目。

  (2)农村社会事业支出增加5,800万元,列“2120815 农村社会事业支出”科目,主要原因:根据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将我区对口帮扶陆河县、龙湖区的资金从年初预算安排的2,100万元/县(区)提高至5,000万元/县(区),相应增加安排5,800万元。

  (3)年终结余减少5,800万元,列“2300902 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科目,主要原因:为落实对口帮扶资金提标,实现全年财政收支平衡,调减年初预留的偿债备付金5,800万元。

  经上述调整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规模从年初预算的1,522,331万元减少至1,467,331万元,调减55,000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从年初预算的707,414万元增加807,414万元调增1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