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财发保〔2022〕10号),现将“2019年深圳市(坪山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9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十九期)”存续期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该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所募集的债券资金用于坪山土地储备项目,包括田心社区整村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含树山背)和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以下简称田心项目和沙田二期项目)。项目实施单位为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一、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末,坪山土地储备项目使用债券资金共计10亿元(其中田心项目使用2亿元、沙田二期项目使用8亿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田心项目安排使用的2亿元债券资金已全部用于轨道交通16号线及高新南田心(含树山背项目)较大面积产业空间拆迁补偿,沙田二期项目安排使用的8亿元债券资金已全部用于轨道交通14号线及高新北较大面积产业空间拆迁补偿。
截至2021年末,田心项目已完成整备土地约0.72平方公里,签约建筑735栋(处),建面约34.03万平方米;沙田二期项目已完成整备土地约0.51平方公里,签约建筑1018栋(处),建面约48.96万平方米。
三、项目收益及对应形成的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末,该项目关联的用于保障项目还款能力的地块均未出让,暂无项目收益。
截至2021年末,田心项目已完成资产投资约14.70亿元,完成整备0.72平方公里;沙田二期项目已完成资产投资约22.50亿元,完成整备0.51平方公里。
特此公示。
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