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3月12日发布的《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疫情期间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租金免交事项及名单公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有关规定,我中心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租金免交对象予以复审,复审后符合条件的个人承租户271户,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0年4月1日至4月8日,租金免交其他事项均以上述通告规定为准。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中心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516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84622095。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附件:个人承租户名单公示表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