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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归档)关于2017年度坪山区第四批人才安居公租房拟分配房源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7-11-17 00:00:00
归档标识 2025年04月08日

各入围选房申请家庭:

  根据《坪山区个人申请人才住房积分配租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2017年度第四批个人申请人才安居公租房房源情况,现就拟分配房源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格个人(家庭)申请情况

  我区在库轮候一房一厅、单身公寓户型的公租房申请家庭共计133户(含信息变更调换房源),其中一房一厅86户,单身公寓47户(因2017年上半年22户申请人均已弃选过现有单身公寓项目,不列入本次配租范围)。

  二、拟分配房源

  本次可供配租房源为六和城和新城东方丽园两个保障房项目,共计570套,其中六和城一房一厅户型房源78套、新城东方丽园单身公寓户型房源492套。

  表1 可配租公租房房源、租金、物业管理费明细表

项目名称

户型

房源

数量

基准租金标准

(全市无房)

  基准租金标准(坪山无房,

其他区有房)

物业管理费

六和城

一房

一厅

78

17.05

18.6

3.6

新城东方

丽园

单身

公寓

492

13

14.3

2.69

  以上基准租金标准及物业管理费单位均为“元/平方米·月”。单套房屋租金受评估时点、楼层和朝向不同均有变化,具体以实际评估租金为准。

  三、选房签约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

  2017年11月21日-22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二)地点

  坪山区东纵路145号国税大楼A座9楼会议室。

  (三)选房签约需携带材料

  1.申请受理回执(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深圳地区的平安、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储、招商、兴业、光大、民生、上海、北京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份,以及可用于网络转账的电子设备(签约新城东方丽园项目),深圳地区的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份,以及可用于网络转账的电子设备(签约六和城项目);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有委托代理情况时)。

  (三)选房方式

  本次选房采取“依排序自主选房”方式,选房签约排序详见附件。

  (四)选房签约流程

  1.验证签到等候。申请人到达选房现场后,提交相关证件、资料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签到,并进入选房等待区。

  2.依序进行选房并签订选房确认书。工作人员按个人排位顺序呼叫选房,申请人选定房号后,在工作人员现场打印的《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3.签订合同并缴纳费用。申请人凭选房确认书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根据合同缴纳相关费用。

  (五)注意事项

  1.选房签约人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

  2.申请人选房时间不超过1分钟。

  3.请申请人按照选房排期表规定时间参加选房,并提前20分钟到场,以便提前了解房源动态。

  4.个人申请人才安居住房配租期限为3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续租。

  四、重要提示

  (一)申请个人(家庭)在本批次分配中未签到或未选房源的,视为放弃分配资格;申请个人(家庭)已选,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手续或缴清款项的,选房结果视为弃租,以后将不能再次申请本批次房源。

  (二)本次排序到位选房时已无房源可选的申请家庭,将结合项目供应情况列入下一批次房源予以解决。

  (三)人才安居住房申请采用诚信申报方式进行,申请个人(家庭)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弄虚作假骗租人才安居住房的,区住房和建设局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