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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归档)2016年11、12月份坪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家庭)公示名单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7-03-15 00:00:00
归档标识 2024年11月27日

  2016年11、12月份坪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及审核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关于坪山新区人才安居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常态化受理的通告》(深坪城建函〔2014〕156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次107位申请人(家庭)名单予以公示。

  一、  公示时间

  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

  二、投诉举报和监督

  公示期间,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我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格保密,并对投诉举报的有关内容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局取消申请人(家庭)和所在单位申请资格。投诉举报电话:85209862,85209132。

  (注: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坪山区2016年11、12月份公共租赁住房公示名单.xls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