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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深城投中城花园公共住房项目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有关事项的通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11 10:37:50

  根据《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面向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单位和重点企(事)业单位配租深城投中城花园公共住房项目有关事项的通告》相关规定,结合在库轮候单位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申请受理及资格审核情况,现将各单位拟分配房源数量予以公示,并就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

  二、单位申请情况及拟分配房源数量

  本次资格审查合格认租单位共计38家,具体拟分配房源数量、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1。

  三、选房及签约事项

  (一)选房签约时间

  2020年12月19日上午9:00-12:00。

  (二)选房签约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坪山区创新广场B栋(候机楼旁)三楼多媒体会议中心。

  选房方式:合格认租单位按照拟分配房源公示结果及选房排位顺序依序选择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上述选房签约事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三)签订选房确认书

  认租单位选房后,由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现场出具《选房确认书》,作为签订合同依据。

  认租单位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见附件2。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或坪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5楼,投诉举报电话:0755-28477144。

  五、重要提示

  (一)认租单位将按照申请单位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可分配房源。

  (二)认租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参加选房签约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资格。

  (三)认租单位在本次房源分配时,如房源充足,但申请单位未选或未选足可分配户型房源数量的,视为放弃剩余房源配租资格;认租单位选定房源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手续或缴清款项的,选房结果视为无效,后续将不能再次申请本批次房源。

  (四)为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选房人员务必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进入选房现场前,须主动出示本人“粤康码”和接受体温测量,有序等候,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因选房签约地址周边道路施工、车位有限,请选房人员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选房现场。

  (五)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收回另行分配。

  (六)申请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咨询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附件:1.深城投中城花园公共住房项目合格的认租单位名单及排位

  2.深城投中城花园公共住房项目认租单位选房及签约指引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