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2026年第一批次面向个人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2026年第一批次面向个人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公证摇号结果的通告》和《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2026年第一批次面向个人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及有关事项的公示》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第一批次面向个人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资格终审结果及选房签约安排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终审资格核查情况
经对公示期间材料补正、异议受理及撤销认租申请等情况进行复核,终审合格认租家庭共1366户,终审不合格、撤销认租申请家庭共960户。详见附件1、2。
二、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配租通告》及《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2026年第一批次面向个人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公证摇号结果的通告》,确定了本批次住房的选房名单、选房排位,详见附件3、4。
三、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2026年9月8日至9月9日。
具体选房排期安排详见附件5。请选房家庭严格按照所在场次签到时间到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二)选房地点
选房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广场B栋(候机楼旁)三楼多媒体会议中心。
选房方式:合格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对应认租意向项目选完后,后续排序到位的选房家庭可不用到达选房现场,且不计入放弃次数。
(三)选房期间认租房源及结果查询
选房期间,选房结果及未选房源情况将在选房结束当日24:00前公布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地址:https://www.szpsq.gov.cn/pszfbzzx/gkmlpt/index )。认租家庭可登录上述网址查看。
(四)签约有关事项
凤凰公馆、玺悦台、安居秀馨苑、安居盘龙苑、秀景苑和万樾府等六个项目由深圳市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由申请人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租金和押金收取等由运营管理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招商花园由申请人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合同,合同签订、租金和押金收取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即可凭租赁合同前往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含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6。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或坪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政府第三办公区(荣德大厦)15楼。投诉举报电话:0755-28477144。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五、重要提示
(一)本批次住房存在腾退再次配租房源,部分房源可能存在学位锁定情况,本批次配租房源明细表详见附件7,供认租家庭查询了解房屋学位锁定情况。
本批次住房的学区划分及学位申请等问题,请咨询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本批次住房所属学区、公办学校及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政策以坪山区教育局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承租本批次住房后,如申请学位根据积分排位情况未被录取,须服从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招生政策有关安排,同意并接受学位调剂。
本批次住房所在学区范围内,小一、初一及插班学位均高度紧张,所在学区学位无法完全满足该项目产生的全部学位申请需求。
请各认租家庭充分了解上述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认租家庭在选房签约时需签订《项目情况告知确认书》。
(二)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及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该协议书仍有效的认租家庭,不纳入选房名单。
(三)认租家庭选房排序到位,选房时仅可选择经审核符合且已勾选的认租意向房源,不可选非认租意向房源。
(四)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人选房排序到位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均视为放弃选房。放弃选房累计三次的,或者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有其认租意向对应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五)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的,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六)本批次住房在本次集中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的,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另行分配。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社保、人口、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九)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附件:1.终审合格认租名单
2.终审不合格、撤销认租名单
3.两房户型选房名单及排位
4.三房户型选房名单及排位
5.选房排期表
6.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7.房源明细表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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