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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深城投·中心公馆公共住房项目合格认租名单复核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0-04-13 09:54:00

  根据2020年3月30日发布的《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深城投·中心公馆公共住房项目认租结果及有关事项的通告》有关规定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对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3日公示期间就认租结果公示信息提出异议的19户认租家庭进行复核,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复核名单

  经复核,19户认租家庭中18户认租家庭相关公示信息需进行变更,1户认租家庭需重新纳入认租合格名单,复核结果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0年4月13日至4月17

  三、信息校正

  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认租家庭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至38号窗口提交书面信息变更或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或坪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5楼,投诉举报电话:0755-28477144。

  五、重要提示

  (一)对本次公示信息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按照《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深城投·中心公馆公共住房项目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的选房排位规则,依序进行调整或纳入认租合格名单。

  (二)深城投·中心公馆公共住房项目合格认租家庭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若住房、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咨询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附件:深城投·中心公馆公共住房项目合格认租名单复核结果公示表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4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