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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安居型商品房认购资格核查结果的公示(住保售〔2026〕009号批次)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09 18:40:58

  安居梓和苑项目安居型商品房(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认购工作已于2026年3月9日结束,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认购申请家庭资格审核结果

  经审核,本批次住房资格审核合格的认购申请家庭共19户(名单详见附件1-4),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认购申请家庭共10户。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6日,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变更及异议申请

  (一)信息变更

  认购申请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应于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进行相关信息变更,具体如下:

  1.第一队列认购申请家庭:登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信息系统,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申请信息变更(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层南部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

  2.第二队列认购申请家庭: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申请信息变更(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

  (二)异议申请

  认购申请家庭对所属队列、因未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在本市拥有住房等被取消认购资格情形提出异议处理申请的,应于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核申请、未提出异议的,逾期不再予以受理,并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或坪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政府第三办公区(荣德大厦)15楼,投诉举报电话:0755-28477144。

  五、重要提示

  (一)认购家庭如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住房资格核查结果合格公示名单及选房名单。

  (二)认购家庭如确需放弃本批次住房认购,请于2026年3月10日9:00至2026年3月16日18:00撤销本项目认购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撤销认购申请操作路径如下:通过电脑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上方)。

  (三)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对公示期内认购申请家庭提交的资格审核结果异议申请进行复核。异议成立的,更正认购申请家庭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后,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名单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四)认购申请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

  (五)此次公示的第一队列合格认购家庭,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中有属于经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或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但在公示信息中无相关信息,须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提交信息变更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六)本次认购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认购协议前,认购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售资格。

  (七)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

  附件:1.认购住保售〔2026〕009号批次住房两房户型第一队列审核合格名单

  2.认购住保售〔2026〕009号批次住房两房户型第二队列审核合格名单

  3.认购住保售〔2026〕009号批次住房三房户型第一队列审核合格名单

  4.认购住保售〔2026〕009号批次住房三房户型第二队列审核合格名单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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