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主题服务 > 石井街道 > 党组织建设 > 申请组建

石井街道企业服务党组织建设申请组建情况

信息来源: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06-26 10:01:28

  (一)党支部的成立条件:

  人员规模:正式党员人数达到三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部门或组织,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不足三人的,可与邻近单位或部门的党员联合成立党支部。

  组织需求:能够正常开展党的活动,并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同时,需要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到所有党员和群众,不留死角。

  (二)党支部的性质: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它是党组织在各个地方、各个单位开展工作的最前线,是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

  (三)党支部的职责与责任: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维护党的纪律。

  4.组织党员开展各种形式的组织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