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坪山区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经坪山区各相关民办学校初审、教育局复核,2023-2024学年度民办学校共有919人符合长期从教津贴发放条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7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出,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逾期或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55-84622745
邮箱:luchenglong@szpsq.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坪山区委、区政府二办403A室)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