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主题服务 > 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 > 申报材料

身份证明

信息来源:坪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3-28 15:12:26

  1.坪山户籍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居民户须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须同时提供个人信息页(原件)。或在“粤省事”App或小程序“数字空间”栏目下“证照信息”调取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和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2.非深圳户籍

  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及《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操作指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可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上依次点击“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证、居住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信息查询”下载打印,并交由认定确认点工作人员现场扫码核验。

  3.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港澳台人员

  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1)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退役军人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办理手续: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