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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范围是什么?

信息来源:坪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9-15 10:43:57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

其中,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依法已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场所,进行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或者变更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等事项的,应重新申请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