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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坪山区纪委监委

    成文日期:2025-07-23

    名称: 组织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2025-07-23

    主题词: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发布日期:2025-07-23  浏览次数:-

    组织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宣传教育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

      第一至第二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依法调查处置以及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

      第三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依法调查处置以及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承担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相关工作职责。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