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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整改落实

    发布机构: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

    成文日期:2021-12-10

    名称: 中共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2021-12-10

    主题词: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

    中共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2-10  浏览次数:50

           根据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工作部署,2021年2月22日至4月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1年5月1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机关党支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改问题、管根本、利长远的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进。

      (一)迅速动员部署,压实整改责任。收到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迅速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动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对巡察反馈涉及本部门、本领域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深刻剖析问题出现的根源,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确保第一时间改到位;对于短时间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时间进度安排和预期整改成效,坚决扛牢抓实巡察整改的工作责任,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明确整改要求,突出整改重点。印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落实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巡察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采取“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办法,将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同时,将巡察整改工作分为传达学习部署安排阶段、推进落实阶段和总结上报阶段,细化每一个阶段主要任务和完成时限,形成整改任务台账,动态完善整改措施,及时更新整改落实情况,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

      (三)注重点面结合,确保整改成效。8月5日,召开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前期巡察整改工作,机关党支部班子和支委对照巡察反馈的五个方面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出现的根源,以机关党支部“关键少数”引领、带动机关党支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坚持举一反三、点面联动抓整改,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检视机关各方面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决落实整改要求

      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政治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将巡察整改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对标问题、突出重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薄弱方面。

      1.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研究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机关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对巡察反馈未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的指示批示精神等问题,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会议组织集体学习,交流学习体会,并研究贯彻落实举措;二是健全完善机关党支部学习制度,建立机关党支部支委会领学、督学、促学机制和学习情况“回头看”机制,确保学习内容应学尽学、学深学透,推动党支部和党员学习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2.针对“第一议题”学习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执行每季度区直机关党工委下发的“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时限;二是准确区分“第一议题”材料和其他学习材料之间的区别,支委自觉加强对“第一议题”学习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以其他材料学习代替“第一议题”材料学习的问题;三是安排专人记录“三会一课”情况,确保记录要素齐全、内容完备、记录完整,并每季度对记录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四是制定《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指引》,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2021年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计划》,明确机关党支部支委成员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任务;每季度召开支部会议总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部署下一阶段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二是加强人大官网、官微以及“家、站、点”宣传阵地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及时推送、更新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等重点宣传内容,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牢牢掌握舆论工作主动权和主导权;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网络舆情处置制度、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暂行办法、官网官微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微信工作群管理,切实守好意识形态建设的主阵地。

      (二)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服务保障、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4.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区委中心工作,结合人大工作职能,积极推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落实,组织人大代表到陆河县视察对口帮扶工作、检查财政帮扶资金使用情况,梳理出脱贫主动性不强、帮扶项目产业化市场化程度不高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跟踪监督落实,推动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二是组织听取区检察院、区法院、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三是建立了定期梳理上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工作计划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5.针对监督效能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升监督工作水平,持续深化“人大+”多方联动监督改革,充分运用人大监督的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刚性;协同区政数局每季度对“民生诉求系统”反馈的民生问题数据开展分析研判,将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转交街道人大工委组织代表跟踪监督,为代表开展监督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并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人大+互联网、大数据等专题培训,提升信息化手段运用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组织代表持续跟踪督促《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并推动将相关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题听取区委政法委关于出租屋管理工作的报告,推动研究落实出租屋管理调研成果;三是制定《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督办办法》,建立人大监督“回头看”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6.针对服务代表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有序推进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推动新增代表名额向基层一线、社区工作者等倾斜,适当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工人和其他劳动者、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8月初,根据《坪山区人大代表履职培训五年(2017-2021)工作规划》,已组织开展一期代表履职能力培训,重点增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相关培训内容,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依托常委会会议、街道人大工委会议、社区民生议政会等组织代表开展专题学习,加强日常意识形态、法治、纪律、廉政教育;安排新当选的市人大代表入驻社区联络站,并以7月份的“代表活动月”为契机,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所有的基层一线人大代表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二是严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应当联系不少于4名区人大代表,其他组成人员应当联系不少于3名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开展联系区人大代表的活动不少于2次的工作机制;三是出台《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意见》,大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7.针对信访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大信访工作,明确由区人大办一名副主任分管信访工作,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工作。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充分依托街道代表之家、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民情联系点和“代表解民忧”通道,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推动解决民生热难点问题,将信访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4月份以来,共收集民生诉求808宗、已推动解决696宗;二是制订《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理办法(草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印发。

      (三)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作风建设有差距方面。

      8.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机关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机关近三年新提拔、转任的处级、科级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督促干部筑牢廉政防线;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认真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切实做到“逢提必谈、逢谈必诺”;三是结合相关违纪违法案件,对机关党员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并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廉政专题片;四是制发《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完善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监督工作机制,健全内控制度,从制度源头上防止出现廉政问题。

      9.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指导社区联络站和民情联系点工作,要求各社区联络站定期组织代表进驻相关民情联系点,保持与群众的经常性沟通联系,坑梓街道“代表走基层”、石井街道“行走石井”等活动依托民情联系点相继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导,规范联络站开展代表接待群众活动,对龙田街道、马峦街道社区联络站工作台账进行抽查,督促各联络站规范组织代表开展履职活动;三是健全各社区联络站、民情联系点信息报送机制,依托官网官微适时推送街道、社区代表履职活动动态,引导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活动质效;建立社区联络站工作台账不定期抽查机制,督促联络站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管理;四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详细核对专家智库支付账册,梳理咨询工作开展情况,补齐了专家工作台账,并要求各工委指定专人负责登记专家履职台账;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公文写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公文写作水平;五是修订完善了《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专家智库管理办法》,建立了公文材料多重审核机制,制发了建立文字材料起草、审核常见问题库,并将因工作疏忽等原因导致文字材料出现低级错误等问题与绩效考核挂钩。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严格方面。

      10.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金点子”项目不规范问题立行立改,涉及已发放的“金点子”奖金及购书卡,按程序退回我区国库,2021年“金点子”征集工作未购买外包服务,未安排奖品和证书制作经费,计划以通报的形式对获奖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并进一步明确“金点子”征集工作要求,积极动员人大代表参与“金点子”征集活动,提高“金点子”建议的评审质量;二是严格落实《深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和《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按照“热情周到、精简节约,统一领导、对口接待”的原则做好公务接待;三是严格履行差旅费事前报批程序,明确规定差旅费事前请示需注明办事、会议、学习、培训等事由,以及出差时间、地点,并经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否则不予报销,并要求财务人员在审核结算报销时,严格审核把关,规范报销程序、手续,确保手续完备合规、程序符合规定,对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结算;四是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培训费,统筹开展人大系统工作人员培训与代表培训,收回重复列支的机场误餐费用,超出培训规定标准的费用按要求退回我区国库;非本单位工会人员领用物品折算成对应金额,按要求退回国库;五是严格落实《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杜绝工会物品超范围发放,对超工会人员范围发放的物品,已要求当事人退回;严格执行《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完善车辆档案,实现“一车一档”“一车一卡”,如实记录车辆使用、费用支出、养护、保险、年审等有关信息,落实加油卡专人保管制度,指定专管员进行办理、保管和使用,详细记好加油总账及单车明细账,准确记录加油卡使用情况,并对油卡消费情况在内部进行公示;六是完善接待工作事前确认接待地点、被接待方人员名单作为报账附件、报账前严格审核报账材料等工作流程;规范工会费用报销手续,实行实名制发放、实名签收;七是实行公车使用申请审批、使用登记管理制度,明确用车部门申请、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秘书科统一调度的申请流程,进一步规范车辆维修、保养流程和审批手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学习《深圳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的通知》《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11.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人员审核+法律顾问复核”工作机制,对每一份招投标方案均严格落实“双核制”,确保招投标方案合乎规定;二是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坪山区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服务项目委托协议》的补充协议,将项目评价报告提交时间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经核查,坪山区人大履职信息系统项目、坪山区人大代表远程在线教育系统项目为开发建设系统,坪山人大履职信息、远程在线教育系统服务主要提供会议期间的会务保障、数据收集管理、用户开卡授权、文件资料推送、专网专号通信等技术服务,三者之间内容不同,不存在重复付费的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合同付款方式的审核把关,对于授权委托类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明确待验收完毕后再支付尾款,对金额较大的合同条款约定了质量保修期,并预留质量保修金;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财务报销业务培训,重点讲解日常报账中的易错点,帮助其了解、掌握财务报销的规定要求、报销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四是严格落实《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制度(试行)》,加强自行采购管理,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严格落实《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签订后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了财务人员定期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自查机制;六是严格执行《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落实“经办人初核—科室(中心)、机关各工委及各专委负责人复核—财务管理人员再核—财务部门负责人四核”的多重审核机制,最大程度杜绝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在2022年预算编制中,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精细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确保预算管理工作合乎规定;七是加强对合同签订的审核,规范合同表述,明确买卖合同需详细约定规格、型号、数量、商标、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要求以及双方违约责任,尤其是对延续性合同的续签严格审查,确保在上一服务期满后,再签订下一服务期的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付款进度支付合同款项。

      1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及时与已离职、未退回平板的代表取得联系,向其详细说明巡察整改要求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目前,已退回平板16台,剩余3台正在积极退回当中;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对通过购置或转让等方式形成的、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产权归属本机关所有的物品一律计入固定资产,并录入固定资产系统,生成条形码标签,粘贴到实物,实行一物一标签;四是组织专门力量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进一步盘清底数、完善台账;五是按要求做好固定资产入库、领用、移交、处置等工作,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系统台账与明细账核对,年终进行盘点。

      (五)党建工作落实不力,落实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方面。

      13.针对抓党建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制定《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工作责任及委员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党支部和支委职责,全面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计划、要点内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三是制定《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党建工作年表》,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定期研究部署支部党建工作;四是制定《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2021年主题党日活动安排》,高质量开展好每次主题党日活动;五是加强党务干部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党员发展的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升党员发展工作专业化水平。同时,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党支部会议记录的审核把关机制,确保党建工作台账规范管理;六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按规定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工作,确保规定时间一天不差、规定环节一个不少、规定材料一个不缺,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

      1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安排专人分开记录“三会一课”情况,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情况客观实在;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要求,第二、三季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均开展了主题党课;二是真实、准确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及时对民主评议全套材料进行整理,妥善保管;认真落实《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制定《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党内谈心谈话安排表》,组织机关党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三是建立对“三会一课”记录情况检查机制,每季度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并由支委签字,确保记录符合规定;统筹制定每季度党课工作计划,及时开展党课教育;认真落实《坪山区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按照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公正的原则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规范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材料处理归档等6个基本流程,认真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严格落实“六必谈”工作要求,按计划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

      15.针对人事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标准做好人事工作,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区人大事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已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审议通过报区委组织部,待区委组织部批复后进一步细化岗位说明书内容,确保要素齐全、内容完整;二是根据《坪山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材料留存清单,按全程纪实要求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的收集范围和内容,确定在编干部负责收集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各个环节形成的资料,并查缺补漏,将新增材料及时归档,整理完善了干部提拔任用文书档案;三是严格按照人事管理岗任用条件任用人员,安排了在编中共党员负责人事档案工作,作为选拔干部时干部考察组联系人,签收相关人事材料;四是严格落实《坪山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已修改完善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归还登记表,并加强登记领用管理,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将备案人员的相关证件统一交由干部监督科保管;按照《坪山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规定,进一步梳理明确了应备案人员范围,并在出入境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做到应备尽备;五是组织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升人事工作专业化水平,做好干部提拔工作,确保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党支部整体功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党建制度体系,强化机关党支部整体功能,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推动人大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感悟思想伟力、涵养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激励担当作为,汲取奋进前行力量。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珍惜和运用好巡察成果,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目标,不断推进专项整改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党内生活,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三)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巡察成果持续转化。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更好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最大程度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盯住问题不放,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用为民履职的实际成效检验巡察整改实效,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区人大工作发展的强劲动力,为“双区”建设和创新坪山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5-89366033;邮政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216室;电子邮箱:lengqiuxian@szpsq.gov.cn。

    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