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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整改落实

    发布机构:坪山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3-01-20

    名称: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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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1-20

    主题词:中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1-20  浏览次数: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24日至6月24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十六组对中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6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十六组向坪山区教育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本次巡察是对区教育局的全面政治体检,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客观中肯、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区教育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区教育局党组成立坪山区副区长、教育局党组书记吴志柳同志任组长,局党组其他同志为成员的巡察问题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按要求如期、高质量完成。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吴志柳同志带头进行自我剖析,其他班子成员也按照分工开展自查,认领问题。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积极推进整改进程,形成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二)细化工作措施,压实主体责任。遵循“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高标准制定《坪山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十六组巡察坪山区教育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工委办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整改期间,共召开专题部署会议2次,并多次召开整改推进会,针对反馈的4大类方面问题15个分项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教育系统正在推进开展的工作和巡察组提交的问题清单,大力开展作风建设整改和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开展教育系统所有下属单位自查自纠活动,举一反三,以小见大,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真正在整个教育系统范围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长效。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用结合不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一)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不深入”问题

      1.规范第一议题学习。2022年9月30日,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第一议题,组织党组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开展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四年)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专题集中学习会。会上,对以往没有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最新精神进行系统传达学习,各党组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结合自身工作对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发表心得体会。

      2.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会审议确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建立学习清单台账。

      (二)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1.制定决策制度。根据教育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坪山区教育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并经局党组审议通过,为党组发挥核心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2.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并制定“三重一大”具体事项清单,将转学插班、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列入党组会议议事清单。组织科室(部门)负责人学习《坪山区教育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督促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时报告需上党组会的事项,严格把握需上会的议题事项。自整改以来,2项重大经济事项均已提请党组会研究。

      (三)针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存在短板”问题

      1.进一步保障公办中小学学位均衡。一是精准预测学位需求,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着手对全区2022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需求进行调研预测,预测吻合度近98%,做到了合理调配供给学位。二是通过全区统筹的方式,加大公办学位供给,严控民办学校转学插班,合理解决部分学区学位紧张问题。2022年新增科悦实验小学、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坪山学校等5所公办学校,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1250个,有效缓解汤坑小学、金田小学、同心外国语学校、光祖中学等片区学位不足问题。三是今年秋季学期,全区较去年增加公办学生5717人、减少民办在校生1191人,并接受从区内民办转学至区内公办学校410人,持续减少民办学校在校生全区占比,较2021年降低约五个百分点。

      2.严格按照标准班额进行招生。2022年秋季,小一、初一年级共339个班均严格按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的标准班额招生。同时在公办学位富余片区加大转学插班力度,避免相关学校超班额情况。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共录取1746人,其中接受从区内超规模、超班额学校转出约277人。目前,共有5所公办学校超额班级数较2021年减少30个。

      3.加快推进集团化办学步伐。制定集团化办学方案,统筹推进全区集团化进程。根据《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方案》,经征求区各相关部门意见,印发《坪山区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暂行)125号》,通过以核心校+学区(成员校)方式组建集团,促进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共享。2022年7月,已试点组建深圳市坪山实验教育集团、深圳市坪山外国语教育集团,加强集团成员校之间的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为我区后续集团化办学提供了示范经验。加快推进建立集团化办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程,促进各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在职能部门层面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提供专业性支持和政策支持。

      (四)针对“落实‘双减’政策不到位”问题

      1.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体制。用足用好坪山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规范工作专班,市监、文体、科创、街道等部门分别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职责,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2022年累计联合巡查1721次,立案查处3宗。

      2.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量。2022年10月10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调整区教育局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区教育局教育发展科下加挂校外培训监管科牌子,并核增人员员额用于加强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工作力量。

      (五)针对“校园安全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1.进一步细化校园安全教育。一是强化交通安全教育。2022年9月,教育局联合区交警大队,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对全区师生及家长开展了交通安全讲座,已完成4场线上对师生及家长的直播课、6场线下到学校(园)的授课以及1场交通运输部组织的线上“2022年秋季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直播课;完成1场线上校车司机、随车照管员、校车管理员培训,参与师生员工约6万人、家长约2万。坚持通过官方公众号每周向学校推送至少一篇有关交通安全的文章。二是持续抓实戴头盔专项行动。结合学校实际,要求各学校(园)每个教室放置一顶头盔,每日放学前开展1-3分钟交通安全提醒,让学生学会正确佩戴头盔,增强师生及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校园周边师生及家长交通不安全行为的检查,要求各学校(园)在上学放学时间段安排专人(保安员、校行政)对不佩戴头盔、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师生及家长进行登记、提醒并教育。三是强化消防安全教育。2022年9月14日召开全区学校(园)消防安全线上约谈会,进一步推动学校(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各校园长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能力。按照省、市森防办有关工作部署及《坪山区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9月20日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学校(园)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园)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全民防火意识,营造人人防火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强化防溺水教育。5月份以来,全区各学校(园)在暑期前共开展防溺水主题班会850场,累计签署“六不”承诺书80000余份。暑假期间,各学校坚持每周向学生家长发送一条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安全提示信息,同时教育局也通过微信联络群累计转发防溺水安全提醒4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防溺水安全推文5篇。五是加强心理健康干预工作。10月25日已完成全区学校(园)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对筛查出来的高危学生逐一开展访谈工作。11月已开展第三期专职心理教师培训。

      2.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区教育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联动机制,以检查促整改,已完成1轮对辖区内配餐公司的联合检查。不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培训工作,9月28日已开展全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培训。我局委托第三方监管机构对辖区内126所学校(园)开展食堂食品安全专业检查,至12月底,已完成一轮全覆盖检查。

      第二方面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监督执纪存在薄弱环节

      (六)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偏于宽松软”问题

      1.加强纪检力量。2022年9月,局机关已配备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充实了纪检监察队伍。结合党员培训,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专业素养,逐步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

      2.强化警示教育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抓早抓小,要求各学校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每季度报送谈话情况。二是2022年9月20日,邀请市委党校宋腊梅教授做关于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相关专题讲座。三是2022年11月11日,组织开展坪山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政府采购业务专题培训,邀请区委讲师团成员刘元宝同志为采购、财务岗位上的人员进行党风廉政专项培训。四是与全区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员工签订廉洁从教承诺书。

      (七)针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到位”问题

      1.加强学位诉求处理力度。一是持续增加学位建设与供给,不断满足学位需求。2020-2025年共计新增改扩建学校18所(2020-2022年,已新改扩建学校11所),新增义务教育学位3.5万个以上,不断满足坪山人民对学位的需求。二是加快推进集团化办学进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2022年7月,我区已组建深圳市坪山实验教育集团和深圳市坪山外国语教育集团,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满足对优质学位的诉求。三是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宣讲服务。2022年秋季,面向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召开招生政策培训宣讲会,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面向毕业年级家长召开招生政策培训会。此外,在官微、官网发布招生政策指南,招生咨询服务前移,在各街道设立12个招生咨询服务点,做好招生讲解工作。

      2.进一步加强低保家庭学生在校午餐补贴发放工作。常态化开展低保家庭学生在校午餐补贴发放工作,一是截至6月下旬,已发放2022年春季学期低保家庭学生在校午餐补贴,共计金额33,320元。二是截至11月下旬,已发放2019年春季学期至2021年秋季学期低保家庭学生在校午餐补贴,共计金额187,400元。

      (八)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1.规范施工合同管理。对存在先实施后签订合同问题,认真倒查责任,此为坑梓中心小学东侧挡土墙边坡治理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合同金额为3.165万元,签订合同时间为2019年5月7日,实际出具预算成果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在签订合同时未及时更新合同工期相关条款,存在对合同内容审核不仔细的问题,已责成相关责任人书面检讨。

      2.规范工程罚款管理。针对“田田学校项目施工中应收取施工单位27.5万元罚款,区教育局与施工单位结算时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未按非税收入上缴财政”问题。已按审计整改要求,在田田学校施工总承包第十一期进度款中进行全部扣除。

      3.进一步提高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资金使用效益。一是2022年3月,印发《坪山区2022—2025年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交流工作方案》文件,明确不再设专项财政支持资金,帮扶过程中产生的培训费、资料费等由公办学校承担,杜绝结对帮扶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的情况。2022年4月,对上一轮公民办结对帮扶剩余资金上缴国库。二是加强与教科院联动,组织各级各类公民办教师培训活动,提升教师职业素养。2022年6月,涉事中学已向教育局报告以结对帮扶名义组织教师外出培训的有关情况,教育局要求涉事“加强教师外出培训审核”、“严控教师培训经费”保证教师培训工作更加规范。

      (九)针对“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对于应急工程未在规定时限内开工的问题,已责成相关责任人书面检讨。对于挡土墙坍塌事件,已委托专家组对责任进行分析认定,并征得住建局、应急局认可。对于今后的新增教育项目,已移交由专业部门建筑工务署实施,以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项目质量安全和工期的需要。

      第三方面问题: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仍有不足

      (十)针对“组织建设不扎实”问题

      已提请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员发展及基层党建工作规划,今后将定期提请党组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对挂职时长超过6个月的党员,已将其组织关系转入到挂职单位有关党支部。

      (十一)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不够”问题

      1.加快填补部分中层岗位人员空缺。一是统筹考虑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干部能力、综合素质等实际情况等,坚持原则、履行程序,提拔任用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1名,进一步加强了局机关干部的力量配备。二是系统谋划学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十四五”坪山教育规划,坪山区学校建设学位情况,全面测算未来五年各学段校级领导干部需求总盘子。制定《坪山区公办中小学储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建立储备干部库,构建教育系统学校管理干部梯队。

      2.加快编制空缺人员招录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省考、市考公务员招录工作。5名新招录公务员已于8月底到岗,同时1名市内调入公务员也已到位,逐步配齐局机关公务员队伍。二是多渠道开展下属事业单位职员招录工作。已通过一般类职员招考录用1名会计专业类职员充实下属教育服务中心,拟通过一般类职员公开招聘或选调、选聘等方式引进2名财务管理职员,用足用好编制,保障教育服务中心充分履职。三是对照省强师工程对教研员学历及职称方面的要求,对教科院现有的人员结构和岗位聘用情况进行梳理,并调研各区教研机构副高级比例以上岗位设置情况,进一步提高教科院副高以上岗位设置比例,提高教科院的编制和岗位使用效率,发挥好教科院专业引领作用。

      3.补齐干部队伍存在结构性短板。一是提高机关公务员准入门槛,对照短板,设置符合坪山教育发展需求的招录条件。在新进公务员及新提任的校级领导在学历及专业背景上进行充分考量,逐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新进的6名公务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4人,本科学历2人;有教育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的4人;新提任的5名校长、副校长,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2人,本科学历3人。二是系统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坪山区公办中小学储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从年龄、学历、任职要求等方面确定资格条件,遴选推荐一批校领导储备干部,为干部队伍结构全面优化提供梯度储备力量保障。

      4.加强干部队伍培养力度。2022年9月,已有1名专职教研员到中小学任教。市教育局已制定《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教科研人员交流轮岗的实施方案》,正在征求意见。待方案正式出台后,区教育局将坚决按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专职教研员定期到中小学任教工作。

      (十二)针对“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缺陷”问题

      1.进一步优化优质师资分布。一是加大名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力度,推进实施名师工程,创建名师工作室110个,招募成员学员1500余人,覆盖各学段、各学科。今年7月完成首批110位名师、119位名师培养对象考核工作,进一步发挥优质师资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二是组织学年评优评先工作,评选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书育人模范、师德标兵等499位先进个人,进一步扩充我区优质师资。三是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全面统计分析我区师资分布及结构情况,并结合我区实际,学习试点区(福田区、光明区)先进经验,拟定了《坪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严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是责令相关民办学校招聘专职思政教师,并将思政教师配备纳入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目前,我区所有民办学校初中段均已按照比例配齐,已达标。二是配齐建强专职思政教师队伍。继续招聘相关专业人才,同时支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攻读学位,贯彻落实“互联网+思政”研修计划,逐步实现思政教师100%专职化专业化。

      3.提高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一是责令全区公民办幼儿园按学历要求招聘教师。2022年秋季学期,已责令全区公民办幼儿园新招聘专任教师优先选择大专及以上学历。二是鼓励未达标的专任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工程提升学历。2022年成人高考于11月5日至6日举行,民办幼儿园中,中专学历减少7人,大专学历减少8人,本科学历增加1人。三是推动相关专职心理教师参加有关培训取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A证资格证书。因疫情原因,近两年全省未组织专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A证资格证培训,已督促18名专职心理教师及时关注区教科院相关培训通知进行培训。

      4.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监管。一是以局名义印发《关于坪山区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达标情况的通报》,督促到校,精准到人,要求未合格教师及时补修。根据市教育局有关通报,我区中小幼教师2020-2021学年继续教育学时达标率位列全市第二。二是印发《坪山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校本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确保学时达标。

      (十三)针对“下属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不规范”问题

      1.进一步规范下属公办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是组织学校人事主任进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动议、推荐、考察等环节要求及注意事项,提升相关业务能力的业务能力,培养严谨的工作意识。二是提前审核把关学校中层干部选拔工作方案,对建议人选、职数使用及选拔程序等审核,审批同意后才能启动实施,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审核5所学校的选拔方案,因职数核定错误、人员信息不匹配、会议记录内容与实际不符等原因退回3所学校选拔方案。三是建立备案监督管理机制,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纪实材料清单,要求学校按规定将选拔任用结果及流程资料进行报备,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

      2.规范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转移业务。一是规范人事业务办理流程,特别是要求调动、交流任职后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巡察以来,共在规定时限内办结53名调动及交流人员的人事及工资关系转结;清理办理21名因编制岗位统筹使用而未办结人事及工资关系转接业务。二是推进校长职级制备案改革,按要求取消校级领导“双肩挑”聘用,促进校长往专业化路径发展。三是加强岗位聘用监督管理,对各校岗位聘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评聘岗位等级与人事系统实际聘用相符。

      (十四)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

      下发《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情况自查的通知》,根据上级关于备案审批人员范围,对是否持有相应证件、是否纳入集中管理,是否有未审出入境情况进行排查,做到应管尽管,不留纰漏。对2019以来存在的未经审批因私出入境人员进行函询,查清原由,严肃审批报备纪律。

      第四方面问题:上轮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十五)针对“党组对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重视不足,部分问题至今未完成整改”问题

      1.严格按标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规模。一是严格按照标准班额进行招生。2022年秋季,民办小学、初中学校均按学校核定规模开班,16所小学招生934人、12所初中招生1525人,较去年减少民办在校生1191人。二是2022年秋季学期,已超核定规模的民办学校严格执行不开展转学插班的要求。三是增大新建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学位的释放,缓解紧张片区学校大校额现象。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共录取1746人,其中接收从区内民办学校转出约410人,与2021年相比,10所超规模民办学校已减少5所,减少班级15个。

      2.规范教育局机关用人标准。一是通过选调、公开招考等途径,补充区教育局机关干部队伍力量。巡察反馈意见以来,6名公务员已到位。二是在逐步配齐区教育局机关公务员队伍的同时,安排借调教师返回学校教学一线。根据立行立改要求已于8月底安排17名跟岗锻炼教师返回原岗位。三是印发《坪山区教育系统挂职锻炼人员日常管理与考核制度》,规范推动学校储备中层干部挂职锻炼,明确挂职锻炼到期即返回原岗位工作不再借用。

      3.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江岭社区和沙田社区的公办幼儿园正在建设,和平、龙田、南布和碧岭4个社区的公办幼儿园已在相应住宅项目中规划,正在推进中。2022年9月,新合、碧湖等3所幼儿园已建成投入使用,新提供学位1260个。

      4.逐步提高幼儿园生均面积和教职工配备。一是逐步控制相关幼儿园招生规模,通过减少在园儿童数促使生均面积达标。2022年秋季招生期间,逐步控制公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规模,减少在园儿童人数。二是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通过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逐步实现生均面积达标。继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2022年已新建3所公办幼儿园,2023年拟新增建8所以上公办幼儿园,逐步满足未达标幼儿园所在片区学位需求,逐步实现生均建筑面积达标。三是对11名未持证教师,已责令相关公办幼儿园限期整改,其中1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3名转岗(一名转岗为主任、一名转岗为电教教师,1名转岗为保育员),目前剩余7名未持证教师,已让幼儿园告知1年内无法考取教师资格证予以转岗或辞退。四是对民办幼儿园采取“以管促进”的办法,2022年6月份已通过年检进行核查与监督,加强日常督导管理。五是区教科院制定《2022年坪山区民办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考前辅导培训方案》协助相关教师尽快考取教师资格证。因疫情原因,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取消,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于10月29日举行,面试于2023年1月7日-8日举行,已督促公民办幼儿园在成绩公布后及时上报相关数据。

      5.进一步规范公务卡结算管理。一是通过工作群下发、宣传公务卡的办理程序,强调因公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不予报销的要求;在9月新员工入职后,联系银行人员上门办理公务卡,有效规范公务卡的办理和使用。二是向各下属单位报账员强调加强公务卡的规范使用,并要求下属单位向工作人员普及公务卡的使用。三是核算组人员严格把关公务卡报账,自整改以来,对于应使用而未使用公务卡的情况均不予报销。

      三、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下一步,将坚持政治引领、问题导向、正本清源、立足民生,持续巩固区委巡察整改成果,充分发挥党组政治核心作用,细化措施推进持续整改,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化发展,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强化巡察成果运用,防止整改问题回潮。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在组织保障上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政治引领,党组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抓好整改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教育系统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区教育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在措施保障上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健全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有序组织强力推进。

      三是坚持正本清源,在制度保障上形成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探索建立切合教育系统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原动力。

      四是坚持立足民生,在整改成效上形成长效机制。要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问题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标准,要立足民生推动整改真正取得实效。把整改工作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教育系统落地生根,并以之引领教育发展的各项工作,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推进坪山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5-85228134;邮政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府二办;电子邮箱:fengming@szpsq.gov.cn。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党组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