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工作部署,二届坪山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3个区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坪山街道坪山、和平、新和社区党委,坑梓街道党工委及坑梓、秀新、金沙、沙田社区党委,石井街道党工委及石井、金龟社区党委,司法局党组、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应急管理局党委、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分别参加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区委书记专题会有关精神,对被巡察党组织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贡献。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有差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管存在漏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有不足;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有的对巡察、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落实、对账销号,全力以赴落实各项整改任务。要注重整改工作方式方法,强化标本兼治,将巡察与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保密、审计等监督指出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整改,推动各方面监督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从政治上看待整改工作,对巡察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巡察震慑作用。
巡察期间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区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