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安排,二届坪山区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个区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平乐骨伤科医院党委、区人民医院党委、区妇幼保健院党委、龙田街道党工委及老坑、龙田、竹坑、南布社区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因机构改革,向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对原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开展有关专项巡察情况,向各街道反馈了涉及执法职责划转的相关问题。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分别参加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卫生健康、基层治理等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区委书记专题会有关精神,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指出,近年来,有关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落实。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不足;有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有不足,绩效管理、招标采购、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突出;有的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有待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有的对以往巡察、审计等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整改负总责,要带头认领重点难点问题,自觉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和分管部门的整改落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要把巡察整改监督作为日常监督的有力抓手,紧盯重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持续跟踪、对账销号,做到整改推进到哪里,日常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从政治上看待巡察整改,对履行巡察整改领导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收到的一些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