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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部署进驻

    发布机构:坪山区纪委监委

    成文日期:2023-07-27

    名称: 二届坪山区委第五轮(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完成进驻

    文号:

    发布日期:2023-07-27

    主题词:巡察

    二届坪山区委第五轮(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完成进驻

    发布日期:2023-07-27  浏览次数:0
    归档标识 2023年08月16日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7月21日,二届坪山区委第五轮(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的3个巡察组完成对4个单位的进驻工作。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会前,区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区委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通报巡察工作任务并提出工作要求。

      区委各巡察组组长指出,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盯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公平和效率效益情况、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落实巡视巡察和审计整改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增强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以接受巡察为契机,与巡察组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深入查找和解决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偏差,确保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在本单位落到实处。

      据了解,本轮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时间为7月中下旬至8月下旬。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在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3年8月15日。同时,设立对巡察组的监督电话,号码为0755-85207294,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8月25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进行监督。

    二届坪山区委第五轮(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进驻一览表.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