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4月24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带头,政治引领,确保巡察整改无阻力无障碍
(一)提高政治站位,为推进整改指明方向
区委此次巡察工作,是对我局党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政治体检和综合会诊,是对全局党员干部一次深刻的党性党纪党风教育,是帮助我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也是促进住建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代表区委意见和要求,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令人警醒,提出的建议对症下药、客观中肯、符合实际,为我局今后全面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整改提供保障
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全面安排、部署、启动巡察整改工作。
对照反馈的意见建议,局党组反复研读,结合实际,分解细化,党组书记带头认领,其他党组成员主动认领,深剖问题根源,逐条研究整改措施。以反馈的整改意见建议为纲领,于10月12日制定出全面整改工作方案,梳理了4大方面、14个类别、32项整改措施。
(三)强化党组核心引领,为抓好整改供给动力
充分发挥党组核心引领作用,强化政治引领,强化带头示范,是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前提条件。对此,我局党组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每议整改工作必讲责任、必谈认识,切实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真正担负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把主体责任层层传导,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落实整改的昂扬斗志。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夯实整改成效
我局于12月1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重点从巡察反馈的“四大方面”问题,查找梳理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根源,以对党高度忠诚、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巡察共反馈的4大方面14个问题32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4项,基本完成整改8项;巡察移交的3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建立制度8项,完善、修订制度10项。
二、问题导向,对症下药,确保巡察整改全覆盖落实
(一)关于“党组核心引领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懂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温差”问题。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修订党组会议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把“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写入《中共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会议制度》中并严格执行。
(2)针对“理论学习走过场”问题。制定学习计划,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至少一次党组会、每季度至少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由党组成员按专题领学,学习的重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理论武装,锤炼党性修养,增强领导班子处理复杂问题和做好重点工作的能力。分别于10月16日、10月25日、11月22日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11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要论述摘编”,发挥率先垂范和带头作用,进一步把理论武装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
(3)针对“学用结合不深入”问题。全面调研我区住建领域工作,局党组成员按业务线条牵头,组织全局各部门,聚焦党的二十大报告,立足岗位,党组成员多次下沉建设工地、房地产项目对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精神文明创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等内容进行深入调研。
2.针对“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要求有落差”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区委工作部署要求用力不够”问题。一是紧紧围绕“创新坪山、未来之城”宏图愿景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拿出更大的改革勇气和更加勤奋的工作作风,制定和执行好住建领域未来发展“施工图”“任务书”,加强督查督办和统筹力度,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凝心聚力推动宏图愿景变为美好现实。二是《坪山区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结合全市住房发展任务和全区年度住房发展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各年份任务指标、项目清单、保障措施等具体事项,并已提请区政府印发实施。三是《关于进一步完善坪山区房地产全周期治理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工作方案已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机制,后续将通过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和项目、摸排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分批预售专户管理等系统性治理举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因素。四是已要求在建工地建立环保专员制度,针对被通报项目和出土项目建立差异化监管清单,加强执法检查频次。
(2)针对“破解发展掣肘问题聚力不够”问题。针对地铁16号线共建管廊工程任务推进问题,已提请市住建局协调市城管局加快办理绿化迁移等相关手续,同时会同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和市地铁集团力争年底完成项目固投任务,目前该项目坪山段二三区绿化迁改手续已经通过审核,二工区已开展顶管施工,三工区已进场施工。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完成12.52公里,全区综合管廊配建率达2.7%,超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2%的要求。
(3)针对“重大工作推进还要加力”问题。一是我局牵头召开坪山区“黑煤气”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明确应急、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职责和分工。同时,主动联系惠州市大亚湾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和城管局,建立起“黑煤气”跨区域联动执法工作新机制,有效切断坪山区“黑煤气”非法气源充装渠道,良性挤压“黑煤气”生存空间,大大改善辖区瓶装燃气安全运营环境。二是全区已有86个城中村管道天然气改造完工,通气85个,并已完成全区1300户餐饮店管道燃气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全区管道天然气用户总数超12.5万户,普及率超80%。按照《深圳市全面实施“瓶改管”工作的攻坚计划(2021—2023年)》,坪山区计划改造71个村,共计27042户,已实现所有项目施工进场,正按照倒排工期计划加快推进建设安装、竣工验收、通气点火及“清瓶”等各项工作。三是针对辖区燃气安全监管情况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部分街道通过建立管道保护工作联络群,联合物业、村委开展现场演练培训等方式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职责,实现坪山区各小区、城中村燃气管道联动保护协议100%签署率,并初步实现燃气管道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四是组织开展自建房等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百日攻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建立隐患房屋台账和整治计划,强化督导检查,重点检查C3类等危险房屋清空围蔽和隐患整治落实等情况,根据专业复排查结论和建议组织采取进一步处置措施。
3.针对“为民服务担当尽责有漏查”问题。
(1)针对“民生诉求持续高频”问题。一是把信访投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体系,局党组加强住建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研判分析,强化沟通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早研判、早预防、早化解;严格落实“六必问”“三个一”和领导包案等工作要求,下大功夫研究化解国满案件和重案类案风险,并积极推进评价引导工作,提升国满案件满意率。二是花大力气在源头治理上找途径、想办法、提举措,通过迭代完善房地产领域全周期治理举措和健全建筑领域劳资纠纷长效治理机制等方式,建立住建重点领域民生诉求处置工作的长效机制,压缩民生诉求增量空间。
(2)针对“执法履职连续缺位”问题。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结合日常信访投诉热点,加大重点领域案件查办力度,针对违法转包分包和质量类案件办理问题,开展违法转包分包专项排查和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对排查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将刨地深挖,对违法主体进行严厉惩处,形成有效打击和震慑。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地抽查了我局监管的11个在建项目,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已现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违法违规项目依法进行处罚。
(3)针对“民生实事推进缓慢”问题。一是持续研究对照上级政策及要求,在政策条件基础上,会同各相关部门及各街道进一步协调意愿改造不强烈的小区居民,组织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深入引导民众参与调查,全面促进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深入研究并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近期国家有关文件约束要求的函》(粤建节函〔2021〕804号)文件,积极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棚改工作的最新政策和要求。二是目前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70万元执行率为“96.3%”,已执行完毕。三是做好前瞻谋划,加强项目筛选与储备,通过摸排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业务信息、新开工住房项目情况、走访在建、新建建设工程项目、辖区租赁住房企业筹建情况等,梳理出充足的可筹建租赁住房项目储备库。截至目前,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072套,供应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3185套,完成年度任务。
4.针对“党的全面领导保障制度执行落实有偏差”问题。
(1)针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开展党组工作,修订完善《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和纪律,牢牢把握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主导权。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落实不到位”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会上,党组书记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带头坚持集体领导,落实末位表态。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主动”问题。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发挥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核心引领作用,今年已在党组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3次,并多次在建筑工地、物业小区调研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强化舆情管理,针对住建领域的舆情热点问题,严格按照舆情处置要求落实,专人研判、专人负责,及时向网信部门报告所掌握的舆情动态情况。坚决执行领导责任制,舆情工作总结由局领导亲自把关、严格审核,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经验总结。2022年以来,我局共处置舆情41宗,回复率和办结率均达到100%。
(二)关于“不正之风仍易发多发,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5.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常有显现”问题。
(1)针对“文件拟制‘拿来主义’”问题。一是《坪山区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已按照市、区两级规划衔接要求以及坪山区情实际,进一步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绿色低碳建筑、物业服务、房屋装修等内容予以优化完善,并已提请区政府印发实施。二是我局将严肃认真对待文件制定,结合实际,参考上级文件的做法、经验,不搞生搬硬套式的“拿来主义”,确保文件的权威性、可操作性,以期取得实效。待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和省、市补充目录清单正式发布后,另行制定《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和修订《深圳市坪山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实施办法》,确保出台的管理制度真正符合坪山区区情发展。
(2)针对“调查研究脱实走虚”问题。我局将强化项目启动前的可行性调研,结合行业特点和属地实际,优化工作思路和方法,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严格把关。由于区局没有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制订颁布的权限,结合我区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我局将《深圳市坪山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试行)》转发给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单位,要求在项目建设中以样板做法方式在项目实践中先行先试,视情况推广运用。
(3)针对“审核把关形同虚设”问题。已完善局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等内部管理规定,严把源头关,进一步强化责任制,落实科长负责制、逐级审核把关和责任倒查追究等制度,并让各科室通过填报合同时间顺序自查表进行研判自查,采取警示教育、合同风险培训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站位和风险意识。
(4)针对“业务职责左推右卸”问题。一是常态化开展物业服务活动评价和管理工作,并在区委组织部统筹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的若干措施,实施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负面清单”、设立“激励名单”与“风险名单”等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二是燃气发展规划由市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我局已结合辖区实际对《深圳市城镇燃气发展“十四五”规划》充分研提了意见,且规划内容已涵盖本行政区全部燃气规划事项。根据市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建立健全我区燃气应急储备制度。三是根据市、区生态文明考核要求,每年印发《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方案》,制定绿色建筑年度实施计划,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深入贯彻《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等相关政策。截至目前,我区民用建筑100%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四是强化小散工程培训宣传力度,组织进厂区园区开展小散工程安全培训宣传,截至目前,已组织12场次培训,累计培训人数360人。同时督促各街道加强业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宣教和考核。五是制定《坪山区小散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细化完善备案纳管、巡查、督查和执法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组织各街道召开小散工程监管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升级小散工程智慧监管系统,提升监管效果。
6.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公车管理不严”问题。修订印发《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务用车制度》,按照局内管理规定超出用油限额报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已每月登录省公务车平台核查使用记录。
(2)针对“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问题。制定印发《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因私证件领取、使用登记表》。
7.针对“机关内控制度规定落实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修订完善《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印发《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低值易耗品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办公用品出入库登记制度。
(2)针对“报销登记不准确”问题。更正固定资产台账登记有误部分,修订完善《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由资产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每月及时对账,根据会计财务凭证准确登记资产台账中涉及的会计凭证号等相关信息,保证资产台账与会计账相符。修订《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落实发放慰问品、慰问金时需由领用人签收确认,并严格执行。
(3)针对“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修订印发了《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定点酒店名单及报价执行,对于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事项,严格按规定执行,对办公用纸的采购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直接下单采购。
8. 针对“廉洁风险防范还不托底”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定印发《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形成主要领导监督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督促分管部门、各部门抓好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并让全局干部签订廉洁承诺书,切实提升全局干部纪律意识。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022年4月15日、11月22日在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有衰减”问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谈话提醒工作的落实,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廉政谈话提醒工作,主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按要求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廉政谈话提醒工作。
(3)针对“廉洁风险防范存在盲区”问题。一是制定印发《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二是系统梳理并制定印发《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人、重点事的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切实落实廉政防控措施。三是针对部分业务科室制约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住建局正在研究各部门的职能分工,拟对建管科、质安站、审批科等部门的职能进行系统调整。
(三)关于“党组织建设偏松软,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9.针对“党建责任制履行不到位,机关党建质量不高”问题。(1)针对“党建制度抓得不严,党建制度落实不认真”问题。已制定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并每月督促各党小组严格按要求开会、做好会议原始记录和留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计划,确保“三会一课”常态化教育达到要求。规范党支部支委会议、党员大会、党小组的会议内容,做好会议原始记录和留存。今年党组会已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次。
(2)针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住建局党组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工作要求和流程开好会,在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站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净化政治生态的高度,把自身存在的问题讲清楚,把问题根源讲透彻,把整改措施讲具体,真正做到红脸出汗、加油鼓劲。
10.针对“党员发展缺少规划,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针对“党员发展缺少规划,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已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记录填写空白漏项进行完善;已发展了1名入党积极分子。二是严格执行《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通过人员调入、提拔、晋升、竞聘等方式,合理调配干部,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加快中层领导队伍梯队建设。住房改革和房地产业科、法制科已配备科室负责人。
1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管理监督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严谨”问题。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严谨的问题。由党组书记带头领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组织人事文件,要求领导班子务必吃透弄懂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严把选人用人关,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落实回避规定,切实履行干部选人用人主体责任;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对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表中漏填签名情况进行核实并补填、修正;制定了《住房和建设局科级及以下干部选拔任用及晋升工作指引及注意事项》、全程纪实表填写模板、任(聘)前注意事项小卡片,明确谈话调研推荐人员比例和公示公告要求,规范纪实表填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人用人程序。
(2)针对“监督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针对监督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制定印发了《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并已在深圳市出入境登记备案管理系统完成全体在编人员及敏感岗位人员登记备案;修订印发《中共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会议制度》,会前逐一通知所有党组成员,核实参会人数,未达到人数要求不开会,截至目前未出现参会人数未达到要求的情况。
(四)关于“巡察整改效果运用不够,“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2.针对“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持续督促辖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会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协调坪山区供电局落实小区设施用电问题,并积极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二是加大力度对项目监管,约谈建筑工地,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处罚,并组织人员对全区工地进行抽检,对存在问题项目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高标准高要求建筑工地落实相关签认工作,在我局大力整治后,我区签认率均在全市1-4名之间。
13.针对“审计移送案件推动慢”问题。由于该项目调查时未正式验收,相关资料不齐全,立案取证受影响,导致立案时间较长。2022年4月13日立案后,我局加快办案进度,已于2022年7月7日做出处罚决定。今后将加快推动审计移送案件办理,严格规范办案流程,进一步压缩办案时间,提高办案质量。
14. 针对“以案促建工作还要加强”问题。一是第三方服务单位及其派驻服务人员已全部签订《廉洁承诺书》,规范第三方服务行为。二是定期组织监管对象开展第三方廉洁行为风险测评,做好风险防控。三是印发了《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第三方人员管理制度(试行)》,严格规范第三方派驻人员工作职责,要求派驻人员仅可负责后勤保障服务、数据统计、资料整理工作等辅助性工作,不得从事敏感岗位工作。
住房和建设局党组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领导带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我局将以实际行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和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住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区住建局在推动房地产领域、建设工程、燃气、自建房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作用,助力我区“建设创新坪山、打造未来之城”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9932190;邮政地址:坪山大道5068号坪山区政府第二办公楼;电子邮箱:csjsj@szpsq.gov.cn。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