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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006029168X6/2025-0012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成文日期: 2025-05-26
名称: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面向坪山区企(事)业单位配租安居凤凰苑项目分配结果公示及选房签约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26
主题词: 安居凤凰苑 分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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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面向坪山区企(事)业单位配租安居凤凰苑项目分配结果公示及选房签约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5-26  浏览次数:-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安居凤凰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相关规定,结合辖区企(事)业单位申请受理及资格审核情况,现将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安居凤凰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相关规定,结合辖区企(事)业单位申请受理及资格审核情况,现将分配情况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结果公示

  (一)分配结果

  合格申请名单及分配结果详见附件1至附件4。

  (二)分配原则

  1.优先面向与区签署过战略合作协议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重点引进的企(事)业单位配租。

  2.结合本批次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数量、申请单位经济贡献、人才水平、职住平衡等因素,并结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确定配租结果。

  3.根据该项目部分房源定向配租给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的协议约定和需求情况,本批次项目42套单身公寓和5套一房房源按需分配给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

  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

  三、选房及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地点及选房时间

  经公示合格的申请单位,由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通知申请单位与房源运营管理单位办理选房、签订租赁合同等有关手续。

  注:具体选房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入住人申报及签约

  1.请后续已选定住房的申请单位在选房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将住房分配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在3个工作日内登录深圳市公共住房信息平台申报入住人并上传相关材料办理签约业务(操作指引详见附件5),逾期不提供入住人员材料或所提供材料审查不合格的,配租房源将由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收回。

  2.安居凤凰苑项目由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深圳市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由申请单位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租金和押金收取等由运营管理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或坪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政府第三办公区(荣德大厦)15楼,投诉举报电话:0755-28477144。

  五、重要提示

  (一)认租单位在本次房源分配时,如房源充足,但申请单位未选或未选足分配户型房源数量的,视为放弃剩余房源配租资格。认租单位选定房源后逾期不提供入住人员材料或所提供员工材料审查不合格的,配租房源将由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收回。

  (二)申请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若本批次项目房源在本次集中配租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的,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收回另行分配。

  (四)通告未尽事宜由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附件:1.重点企业分配结果

  2.教育机构分配结果

  3.医疗机构分配结果

  4.机关事业单位分配结果

  5.市公共住房信息平台单位配租入住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5月26日


附件:

1.附件1:重点企业分配结果.pdf

2.附件2:教育机构分配结果.pdf

3.附件3:医疗卫生机构分配结果.pdf

4.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分配结果.pdf

5.附件5:市公共住房信息平台单位配租入住网上申报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