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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10MB2D06627E/2024-0010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4-08-21
名称: 联合打击非法行医,共同守护医疗安全——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开展联合打击非法行医执法检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21
主题词: 非法行医 医疗安全 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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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打击非法行医,共同守护医疗安全——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开展联合打击非法行医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4-08-21  浏览次数:-
(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医疗安全,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近日,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坪山公安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坪山街道办、碧岭街道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本次行动共突击检查有证医疗机构2间、药店5间、生活美容机构6间、养生馆2间、出租屋6间,现场制作检查表21份,下发卫生监督执法意见书3份。)

  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医疗安全,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近日,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坪山公安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坪山街道办、碧岭街道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本次行动共突击检查有证医疗机构2间、药店5间、生活美容机构6间、养生馆2间、出租屋6间,现场制作检查表21份,下发卫生监督执法意见书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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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检查组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面对面”反馈、“手把手”指导,并现场进行普法宣传,告知各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不得开展中医、医疗美容等医疗执业经营活动,工作人员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不得从事中医、医疗美容等医疗执业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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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坪山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打击无证行医相关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多举措加强医疗卫生监管,依法取缔无证行医场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接下来,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信息员:鲁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