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湖会展中心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于2023年11月列入《2023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计划批准的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361289平方米。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现拟增补拆除范围用地面积33787平方米。项目申报主体深圳市沙壆股份合作公司已完成增补范围内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更新意愿的收集,现向我局申请核定更新意愿。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批操作规则》(深规划资源〔2019〕70号)等相关规定,为维护该片区物业权利人的相关权益,现将物业权利人、更新意愿和建筑物现状情况进行公示。本次意愿公示的权利人名字来源于马峦街道办已公布的权利人核实结果及申报主体所提供的权属证明材料,更新意愿情况根据申报主体提供的委托书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定,具体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2.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体育一路1号
3.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葵路271号
4.深圳市坪山沙壆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同富裕二路与瑞景路交叉西南100米
5.深圳市坪山金龟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金龟社区坪葵路189号
6.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荔景南路墩子围11号
(二)网上展示
坪山区人民政府
网址:https://www.szpsq.gov.cn/
(三)报纸展示
深圳特区报
二、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4年8月7日起至2024年8月13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更新意愿情况有异议的,请持相关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权属证明材料向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签字及指模;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及指模、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8398637
五、特别声明
本次公示,仅为该更新单元范围内权利人是否同意申报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更新意愿进行公示,不涉及规划方案、搬迁安置补偿等具体事宜,不作为房屋确权的依据。
特此公示。
附件:1.更新意愿汇总表
2.建筑物信息图
3.股东(代表)大会决议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8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