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田路口更新单元一期建设用地位于坪山大道与龙兴南路交汇处西北侧,于2020年6月9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SG-2020-0002号)。现富德义(深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变更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拟修改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项目名称:由“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龙田路口城市更新项目一期”修改为“高发龙兴大厦”。
(二)宗地面积:由3816.14㎡修改为3816.53㎡(坐标系转换产生误差)
(三)建筑覆盖率:“二级建筑覆盖率≤35%”修改为“二级建筑覆盖率≤50%”。
(四)建筑退线:“临坪山大道一侧及该地块东南侧一二级建筑退线12米,其余一级建筑退线6米,二级建筑退线9米”修改为“临坪山大道一侧及该地块东南侧一二级建筑退线12米,其余一二级建筑退线6米”。
(五)备注内容修改后如下:
1.宗地号:G14105-8054;
2.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坪山区加快推进高品质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
3.该地块进入轨道14号线安全保护区,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4.该项目进入规划研究线路规划控制预警区2048平方米,该地块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禁止侵入规划研究线路规划控制区。请住建部门在办理《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桩基础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
5.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55%;
6.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7.项目实施主体应按照《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龙田路口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8.项目应当按照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
9.项目应满足《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相关要求;
10.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未标注事项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已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要求;
11.原《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SG-2020-0002号)收回作废。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2.项目现场
地址:坪山区坪山大道与龙兴路交汇处西北角
(二)网上展示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www.szpsq.gov.cn/
(三)报纸展示
深圳商报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3年10月20日起至2023年10月29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变更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签字及指模;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及指模、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5-82924410
特此公示。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