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竹元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被列入《2021年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领导小组2023年第1次工作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2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坪山区马峦街道,南邻南坪快速路,北邻比亚迪路,东西两侧靠近比亚迪工业宿舍区,西临大山陂水库。更新单元用地面积210038.1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02710.6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20548.0平方米,规划容积643514平方米,其中住宅548955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46751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65429平方米(含母婴室135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29130平方米(含9班幼儿园(3所)建筑面积共计10500平方米、每所3500平方米,独立占地面积共计8100平方米、每所独立占地2700平方米,婴幼儿托育中心43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19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4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45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7300平方米,地下公共充电站1100平方米,邮政所15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1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公共厕所12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公共停车位220个,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60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占地12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根据市、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比亚迪江岭园区发展转型,同时满足所在社区的合理发展诉求,打造深度产城融合社区,规划方案实施、开发建设用地位置、规模和总平面布局图以政府相关部门批件为准。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路竹元村南区8号
2.深圳市坪山区江岭社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江岭路江岭文化广场
3.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体育一路1号
(二)网上展示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www.szpsq.gov.cn/
(三)报纸展示
深圳商报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01月20日至2023年02月18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截止日期为2023年02月18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签字及指模;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签字及指模;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坪山区政府二办
联系人:岳工
电话:18617199476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1:区域位置图、拆除与建设用地范围图
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总平面布局示意图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01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