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300MB2C45246C/2025-00578
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5-10-22
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一千八百九十)
2025-10-22
劳动仲裁 仲裁文书

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一千八百九十)

发布日期:2025-10-22  浏览次数:-
(本委受理周湘粤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坪劳人仲(坪山)案【2025】181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

深圳市华冠智能电子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段秀财(第二被申请人,身份证号:430524********2798):

  本委受理周湘粤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坪劳人仲(坪山)案【2025】181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

  深坪劳人仲(坪山)案【2025】181号仲裁裁决书正文第6页第20行“被申请人”补正为“第一被申请人”、第7页第1行“被申请人”补正为“第一被申请人”。

  该仲裁决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psq.gov.cn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