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协第二届深圳市坪山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协商决定:
(一)张壬癸、姚华军、高曦煜等3名同志不再担任二届区政协委员。
(二)邢向钊不再担任二届区政协常委、委员。
(三)增补印朋、刘奇、于鹏、马南杰、王剑飞、杨明热、杨豪博、陈相炜、谢鑫等9名同志为二届区政协委员。
政协深圳市坪山区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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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政协第二届深圳市坪山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协商决定:
(一)张壬癸、姚华军、高曦煜等3名同志不再担任二届区政协委员。
(二)邢向钊不再担任二届区政协常委、委员。
(三)增补印朋、刘奇、于鹏、马南杰、王剑飞、杨明热、杨豪博、陈相炜、谢鑫等9名同志为二届区政协委员。
政协深圳市坪山区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