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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坪山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维修管理的提案

信息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深圳市坪山区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4-25 15:46:39

  提案者:姚志勇

  提案号:20240136

  主办单位:区住房保障中心

  会办单位:区住房和建设局

  案由:

  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政府解决民生问题、居住问题的重要手段,坪山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规划和特色、申请条件和流程、居住体验和社区建设均具有吸引力。近几年,坪山区通过规模化配租,有效缓解了投身坪山创新创业人才的住房需求压力,有效落实企业员工住房保障,有利于帮助企业稳定和留住人才,解决企业后顾之忧。目前,很多保障性租赁住房因房龄较老、建设质量低、配套质量差、日常监管不严等问题,加之使用一定年限、租用人时有变更等人为因素影响,房屋及配套设施逐渐出现老化、损坏,维修维护问题突显,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住户的生活品质。

  建议:

  一、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和完善维修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更具可行性、可操作性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维修管理制度。一是明确并强化责任主体,包括室内维修、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养护责任主体,建立一个多部门分工合作、信息化管理的维修服务网络;二是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维修渠道及流程,明确维修范围、报修渠道、维修流程(如申请维修——维修评估——维修协商与派工——维修实施——维修验收)等内容;三是建立维修养护标准,制定应急维修、日常维修相关制度及流程,明确维修工艺、维修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要求、维修响应时限等内容,确保维修质量、安全、及时性。

  二、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日常监管和维护。一是分区域派遣专人定期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收集问题,包括检查保障性租赁住房内的设备设施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从源头上杜绝损害房屋使用现象,减少维修工作量。二是充分发挥物业公司一线服务员的作用,及时收集和接收、处理和上报维修诉求。三是制定日常维修范围,日常维修养护工作,可委托物业公司承担;超过此区间范围如大、中修,按照工程施工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专项维修资金投入。一是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制度,包括应急抢修、日常维修养护基金计划申报与预算报批等制度,加大维修资金投入,比如设立维修基金,提取部分租金作为维修资金来源,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维修和改造工作能够及时得到资金支持。二是建立资金监管机制,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确保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透明、公正、合理。三是探索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维修费用模式,比如包干维修模式、按实结算维修模式等,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

  四、提高专业素质及维修质量。一是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二是加强维修队伍建设与管理,通过合法合规的招标程序,引入具备相应资质、专业化的维修单位,采取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五、严格考核与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维修工作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检查与考核机制,加强对维修管理部门、维修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考核与评估。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核实的失责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该提案为2024年度优秀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