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第20220025号
标题:关于进一步开放公共数据资源、赋能经济发展的建议
提案者:何耀彬
内容:
一、案由
为贯彻国家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战略,2021年出台的《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出了“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全国领先”、“逐步扩大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应用领域”、“努力实现基础支撑能力全国领先”等要求,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则进一步地提出“支持政府与行业优势企业建立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鼓励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利用开放数据,开发个性化服务、精准化治理等典型应用,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坪山区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领先者之一,是深圳市唯一的政务数据分级分类试点区,创建了首席数据官与首席私隐官制度,发布了《坪山区政务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机制保证。但对比省市的“十四五”建设规划要求与国内其他先进城市案例,存在一些不足与挑战,如目前数据开放是通过深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来开放结构化的统计数据为主,关于如何增加开放的数据类型、改善开放服务的形式、利用政务数据更有效地服务市民与赋能经济等问题,仍有一些可优化的地方。
二、建议
一是探索共建区级数据共享公用平台,提升数据安全共享能力建设。在现行通过深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共享的基础上,引进行业优势企业建立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探索建设基于隐私计算、区块链等多方安全技术的区级数据共享公用平台,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使用“可定时可定量可追踪”,从而促进其在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审批、企业服务等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探讨非结构化数据(如视频流等)安全共享的技术实现与制度补充,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利用数据开展科研活动或开发精准化治理等典型应用,创建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多方互信互惠的数字创新空间。
二是提供更便捷的数据开放服务方式,完善数据开放共享制度。依据《坪山区政务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及上级法规,构建数据开放的黑、白名单制度。一是各部门均要通过指定平台来向社会提供具有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除黑名单数据外的公共数据服务,二是进入白名单的机构单位及研究人员在数据使用审核通过后可在前述的数据共享公用平台使用授权数据,其研究成果可经审核后登记带离。
三是推动公共数据接入区级平台,拓展多方数据融合应用。加强与国有企业、行业头部企业的合作,推动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与民生领域密切相关的公共数据逐步接入共享平台,建设常态化的专题数据服务,激发公共数据的活力,更好地在产业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发挥作用。积极探索与深圳市现正重点打造的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的合作对接机制,融入“数据湾区”建设,为更好地服务大湾区人才在坪山的创业就业提供数据基础。
四是探索公共数据服务中小企业,促进数据开放赋能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公共数据向金融领域融合开放的技术与机制建设,推动公共数据与银行、征信、保险、支付、保理、小贷、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合规应用,协助辖区内的中小企业更好地获得金融服务,实现公共数据赋能企业、企业数据赋能政府监督与金融服务的闭环流程。
[提案回复]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开放公共数据资源赋能经济发展的建议》提案答复的函
何耀彬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进一步开放公共数据资源、赋能经济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探索共建区级数据共享公用平台,提升数据安全共享能力建设
(一)我区大数据平台二期已投入使用,为全区数据共享交换提供了基础,坪山区大数据平台于2019年初步建成。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统计分析应用,打造坪山区数据汇聚及资源共享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目前,我区已与鼎铉、腾讯、商汤科技、海康威视、华为等10家公司共同建立坪山区“AI+视频”联合实验室,支持“AI+视频”联合实验室成员单位深圳市商汤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坪山区视频资源数据,开展视频解析算法训练。坪山区视频资源智慧管理平台已接入社会治安、建筑工地、交通、水务三防、学校等多种业务场景视频监控点位共计18622路,基本实现区内全覆盖。依托算法检测数据推送至“一网通”平台处置,实现视频检测事件智能识别-分拨-处置闭环。
关于视频数据共享现状。一是根据《深圳市“雪亮工程”(公安安全视频监控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方案(2017年-2020年)》有关构建视频联网整合共享服务管理体系的要求,我局搭建了区视频资源智慧管理平台,实现共享共用。二是为全区各单位开通区视频资源智慧管理平台账号431个,包括区领导账号24个、区级单位账号225个、街道及社区账号182个。三是初步构建具有数据储存、处理和分析功能的大数据中心和城市治理视频图像共享平台,实现“垃圾堆放”“占道经营”“沿街晾挂”等成熟算法在我区视频应用,能快速发现城市治理过程中的风险点,提高城市治理效能。四是初步建立坪山区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该系统包含安全档案、黑名单、隐患排查等常用功能,并为区教育局等部门开通账号权限,便于区教育局及时掌握、快速处理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相关问题。
二、关于提供更便捷的数据开放服务方式,完善数据开放共享制度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第五十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应当依托城市大数据中心建设统一、高效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并组织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通过该平台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应当根据公共数据开放类型,提供数据下载、应用程序接口和安全可信的数据综合开发利用环境等多种数据开放服务”有关要求,目前全市已建设完善统一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为避免重复建设,区级无需再建设,另外市级正在推进深圳市公共数据开放立法相关工作,将为进一步做好公共数据开放奠定基础。
(二)我局已牵头于2021年5月印发了《坪山区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正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开展修订工作,拟于今年年底前修订印发,将进一步完善共享机制。
三、关于推动公共数据接入区级平台,拓展多方数据融合应用
我区大数据中心与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深圳市政府开放数据平台、广东省大数据中心均已实现互联互通,日常数据共享交换和数据开放正在有序推进中。通过市共享交换平台,区级共享平台已获取水、电、燃气等相关统计数据,并按需共享区内有关单位使用。公交站点信息表已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获取至区平台,可供区内各业务部门共享使用。
四、关于探索公共数据服务中小企业,促进数据开放赋能经济发展
(一)为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17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创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税务部门及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多个政府部门和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搭建了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债权和股权融资对接、资质评估、信用评级、融资担保、行业咨询、投融资政策支撑等服务。平台上线以来,推出“稳企业·保就业·金融直通车”“金融方舟”“金融战疫专区”等项目,累计解决融资需求超5000亿。
今年以来,我区持续开展常态化银企对接活动,制定年度金融服务方案,编制坪山金融服务手册,联合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开展“深入社区稳企业保就业”专项行动,联合辖区金融机构定期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金融政策宣讲会及融资路演活动。后续,将积极配合市级相关数据单位,打通公共数据壁垒,促进金融赋能经济发展。
(二)在“双区”建设时代背景下,我区高度重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科技创新局已牵头加快构建“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金融支持”的全过程科技创新生态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出台了《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科规〔2020〕6号),进行资助。
感谢您对坪山数据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