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第20210061号
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的建议
提案者:民盟坪山区总支筹备组
内容:
坪山区共有37家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康机构”),作为坪山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层组织,是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报告的最前哨。由于受制于场地、技术、设备和人员等因素,当前社康机构基本不具备发现和治疗新发传染病的能力,暴露出来一些短板和不足。第一,监测预警制度不完善。社康机构没有传染病直报网络系统权限,加上社康机构对公共卫生应急工作认识不足、警觉性欠缺。许多医务人员在认识和观念上存在局限,认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是非经常性工作,忽略了其在社区健康服务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传染病诊治警觉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意识上存在不足。第二,应急保障体系不健全。
一是人力资源配置不足。医务人员总数缺口较大,人员流失严重,存在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困难,多数社康机构人员配置未能达到社康机构市级设置标准,现有人员数量难以同时兼顾日益繁重的日常业务工作以及疫情防控任务。坪山区每万常住人口配备社康机构工作人员10.49名,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师3.61名(市级标准为:2025年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5名以上全科医生;2030年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6名以上全科医生)。队伍结构缺乏复合型、高素质专业人才,多数医务人员未接受过公共卫生方面系统教育或培训,参与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综合能力相对较弱。
二是社康业务用房问题突出。社康中心业务用房为政府自有产权的房占比很小(只有5家),租赁业务用房存在许多不稳定因素,不利于社区健康服务体系的稳定良性发展。多数社康业务用房布局欠合理,没有设置专门应对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区域、隔离诊室和发热门诊等。
三是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欠合理。各社康机构应急物资管理机制有待完善。物资储备种类及数量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和要求,容易导致某些必备应急物资配备不足,有的应急物资则严重浪费。第三,联防联控机制不够完善。从这次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来看,各部门与地区条块之间的衔接配合欠佳,各部门技术数据、管理标准尚未统一,存在资源分散、信息共享不足、“三位一体”联动契合度有待提高的情况。
建议:
一、建立有效的监测预警机制,提高预警防控能力。一是协同优化监测机制。进一步明确社康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发挥区医疗集团纳管区疾控中心的独特优势,健全社康机构与区疾控中心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推动区疾控中心的公共卫生力量向社康机构下沉。建立区疾控中心和社康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区疾控中心加强技术指导,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优化报告流程,完善社康机构内部传染病监测上报、院内感染防控等相关制度;强化医护人员危机意识培养,加强社康机构早期监测预警警觉性、敏感性。二是重视现代化技术赋能。健全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全生命全周期数据库,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应用,提高社康机构对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趋势预测和问题风险预判能力。
二、健全社康机构应急保障体系,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一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参照《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深卫计规〔2018〕1号)文件要求,提高基层医护人员配置(数量、学历、职称)标准。实行政府办社康机构“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的运行保障模式,完善“增、奖、补”机制,建立医务人员薪酬动态增长机制,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薪酬制度。加强全科医生能力建设,拓展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渠道,广泛吸纳公共卫生、心理、康复方面人才,培养储备一专多能的社康机构公共卫生应急队伍。二是优化网点规划布局,强化业务用房基础配置。优化调整社康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常住人口状况及社康机构建设情况,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规划情况,科学编制《坪山区2021-2025年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并积极通过规划建设、物业置换、政府购置与租赁等途径予以保障社康机构业务用房。三是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强化日常管理、应急调度。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物资储备体系,建立消毒药品等大宗物资“企业贮备调用机制”。优化储备物资应急调度流程,坚持全区统筹协调、相互调剂、资源共享、先急后缓原则,避免重复建设。
三、优化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架构,完善社区联防联控机制。一是探索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将公共卫生服务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强化街道和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健全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社区健康推进委员会运行机制,加强街道、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能力建设,做好公共卫生政策指导和措施落实。二是完善以基层党委为核心的社区、社康机构、社区警卫室“三位一体”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厘清明确“三位一体”基层防控小组工作职责,完善信息沟通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在社区、社康机构、社区警卫室以及学校、企业之间建立规范、协调、有序的长效协作机制。由社康机构为街道、社区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督促指导街道、社区等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提案回复]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政协一届六次会议第20210061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盟坪山区总支筹备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有效的监测预警机制,提高预警防控能力
一是协同优化监测机制。目前,我区公办社康机构分别由3家区属医院举办,其中2家区属医院已经纳入区医疗健康集团管理,集团正在积极组建社康管理部门,计划对所属社康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区疾控中心是区医疗健康集团的成员之一,依职对辖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社康机构开展业务指导、质量控制、统计分析和监督评价等工作。根据《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能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20〕335号)精神,以社康机构挂牌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契机,健全社康机构与区疾控中心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推动区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力量向社康机构下沉。建立完善区疾控中心和社康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区疾控中心加强技术指导,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优化报告流程,完善社康机构内部传染病监测上报、院内感染防控等相关制度。二是重视现代化技术赋能。加快推进智慧医疗(三期)建设,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应用,健全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全生命全周期数据库,提高社康机构对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趋势预测和问题风险预判能力。
二、健全社康机构应急保障体系,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一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强化应急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疾控工作力量的通知》要求,加强社康中心疾控工作力量,在全科医师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公共卫生、中医、护理、医技等多学科多专业人才,配足配齐社康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加强面向全体基层医护人员的预防医学教育培训,落实“专家下社康”制度,充分发挥南方医科大学专家“传、带、帮”作用。常态化开展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培养公共卫生思维。着力把社康机构建设成为居民健康管理的基础平台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基层堡垒,推动社康机构扩容提质。二是优化网点规划布局,强化业务用房基础配置。根据常住人口状况和社康机构建设情况,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和棚户改造规划情况,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坪山区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明确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发展目标、方向、任务和实施路径,完善15分钟社区健康服务圈建设。我局已接收且正在进行标准化改造的社康中心共6个,其中4个将在2021年完成,剩余2个将在2022年3月前完成。同时,加强与区住房保障中心沟通协调,提前做好新接收社康中心的立项工作。严格落实新改扩建社康机构设置标准,积极向上级争取将预检分诊、筛查哨点、计划免疫(应急接种)、隔离观察病房、心理健康纳入标准化建设范畴。三是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强化日常管理、应急调度。修订《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规定(试行)》《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调用等制度以及卫生应急队伍装备配置清单。应急物资由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分类储备管理,每季度清点物资并上报区卫健局,并根据需要申购补充。同时,完善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物资储备职能,建立完善社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物资由公共卫生委员会统一负责管理、调配、使用、补充。依托社区健康服务站,规范储备一次性医用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面屏、口罩、测温仪、额温枪等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实行专人专管,建立完善使用审批、定期清点、过期报废等流程。
三、优化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架构,完善社区联防联控机制
一是探索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2020年8月10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健康坪山推进委员会的通知》,以区政府名义成立了健康坪山推进委员会,各街道陆续组建健康社区行动推进委员会和健康社区工作小组。2021年6月28日,区委组织部、区卫健局、区民政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坪山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指引》,推动社区居委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使得“区—街道—社区”三级健康坪山的组织管理网络更加健全,进一步强化街道、社区堡垒聚合作用,将公共卫生宣传、发动、服务触角延伸到了城市基层治理的末梢,构建起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健康坪山建设工作格局。二是完善以基层党委为核心的社区、社康机构、社区警卫室“三位一体”联防联控机制。公共卫生委员会延续和深化了社区疫情防控“三人小组”工作模式,将“三人小组”组织架构制度化、常态化。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至少由5人组成,委员会负责人由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担任,副主任由社康中心主任、社区公共服务组组长担任,吸纳疫情防控“三人小组”、社区卫生健康岗,以及社工、居民代表、物业服务企业和驻社区两新组织负责人等。在社区党委、居民委员会领导下,协调辖区社康中心、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股份合作公司、社会组织、企业、学校以及居民群众等共同参与社区公共卫生事务。同时,建立起属地、单位与行业对口协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业、学校等开展公共卫生对口协作,落实卫生健康副校长工作模式,指导企业、学校等场所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为复工复产复学提供支撑保障。
感谢你们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