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坑梓街道办事处决定对坑梓科技文化中心项目“8·15”高处坠落受伤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8·15”事故评估组
2025年3月3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3008C/2025-0001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5-03-03 |
名称: | 关于坑梓科技文化中心项目“8·15”高处坠落受伤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03 | |
主题词: | 整改措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坑梓街道办事处决定对坑梓科技文化中心项目“8·15”高处坠落受伤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8·15”事故评估组
2025年3月3日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755-8413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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