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17413J/2024-0014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7-22
名称: 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22
主题词: 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机构概况
【打印】 【字体:    

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4-07-22  浏览次数:-
(机构名称: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755-84513947
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同裕路4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机构名称: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755-84513947

  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同裕路4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街道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化标本兼治,加大反腐败力度。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协调辖区内“两企三新”等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党建资源,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认真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依照有关规定对市直、区直部门派驻街道机构干部的任免、奖惩提出意见。

  (五)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辖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六)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推动社区共建共享、共驻共治和居民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在社区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七)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统一战线工作、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法治建设,做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宣传,凝聚共识和力量,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八)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街道领导干部直接服务联系群众等制度。以群众利益和需求为导向,加强民生保障,优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九)负责辖区经济发展工作,主要做好辖区营商环境的优化和提升,招商引资、投资推广,企业的跟踪服务,促进商贸业和消费稳增长,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经济、人口等各项指标的统计,科技信息成果收集、统计、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人才服务,税收征管,辖区内工业园区、产业园区日常管理,在相关部门拟定产业规划、产业发展政策过程中提供意见建议等工作。

  (十)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加强辖区政务服务管理,负责“双拥”、社会救济、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就业服务、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老龄工作、残联、对口帮扶等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协助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信访、维稳、劳动管理、出租屋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处置辖区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做好安全生产、零星作业监管、防震减灾、森林防火、防汛防旱防风、网格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救灾救援、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公共安全工作。负责辖区征兵、民兵训练、人防管理、国防教育和宣传等工作。

  (十三)负责辖区城市建设工作,做好工程、建设、燃气安全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物业管理、房屋安全、房屋租赁、小散工程监管、人民防空工程管理等工作。按照职责权限,落实河(湖)长制,协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本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划土地监察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做好辖区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垃圾分类等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统筹协调食品药品安全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辖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集体经济监管、农业用地日常巡查等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