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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12-06
名称: 关于公开征集新增办事处政务网光纤接入项目监理单位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12-06
主题词: 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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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新增办事处政务网光纤接入项目监理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06  浏览次数:-

  10月19日坪山新区6个分设街道正式揭牌成立,为尽快将新增办事处纳入新区政务网络,满足政务办公、财务、人事等系统接入要求,新区综合办公室已启动新增办事处政务网光纤接入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征集项目监理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增办事处政务网光纤接入项目监理

  二、工作内容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信息工程监理的政策、法规,通过专业的测试、评估方法、监理控制手段和监理规范体系,提供新增办事处政务网光纤接入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监理服务期

  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新增办事处政务网光纤接入项目竣工验收通过时为止。项目审计和保修期间,监理单位仍需提供阶段性服务。

  四、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须具备丙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

  2、报名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备注:由于2015年7月17日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发文《关于暂停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电联信资[2015]7号)暂停了监理单位资质认定工作,若投标单位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15年7月17日之后到期的,均视为符合本项资质要求。

  五、监理人员要求

  1.监理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在本项目必须至少有1名常驻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学历,二年以上相关监理工作经验,并具有监理相关资质证书;

  2.中标单位应设置1名机动监理人员,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及招标单位要求进场开展监理工作;

  3.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

  六、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一)报价要求

  1、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须包括招标内容的全部费用;

  2、低于2.2万元人民币。

  (二)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新区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80%;

  2、第二次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后,甲方向新区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20%。

  3、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4、具体付款方式按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

  1、深圳本地企业优先考虑。

  2、在坪山新区有类似项目经验的企业优先考虑。

  八、报名时间和方式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16年12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公司资质文件、工作方案、报价表等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后,送至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333号管委会大楼625办公室,联系人:施志龙,电话:84637660。

  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