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39911929/2023-0014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12-04
名称: 坪山区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结果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04
主题词: 公告
【打印】 【字体:    

坪山区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4  浏览次数:-
(2022年度坪山区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各社会组织:

  2022年度坪山区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2022年12月31日前经坪山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含行业协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均应填报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

  在应填报的308家社会组织中,有234家按照规定进行了填报,有70家未按照规定填报,有4家已完成注销(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未按规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将在履行告知程序后载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区民政局将对辖区内社会组织填报的年度工作报告进行抽查。对未如实填写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处理。

  三、区民政局将在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公示社会组织的2022年度工作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区社会组织的年度工作报告不实的,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举报,登记管理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区民政局书面进行陈述。

  特此公告。


  附件:1.已按照规定报送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名单

                  2.未按照要求报送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名单

坪山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4日

(联系人:黄颖珊,联系电话:0755-28339234)


附件:

1.附件1:已按照规定报送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名单.xls

2.附件2:未按照要求报送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名单.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