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的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坪山教育局政务公开,增进政民互动、加强宣传教育、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引导社会舆情,提升服务便利性和专业性,我局拟公开购买“坪山区教育局”政务新媒体代运营服务工作,协助我局政务新媒体宣传工作。
(二)项目名称和内容
项目名称:坪山区教育局政务新媒体运营服务工作
项目内容:以政务新媒体为平台,通过丰富的新闻资讯,展现我区教育工作重点、政策导向等信息,搭建与市民的沟通平台,收集市民心声与需求。
二、本次项目预算额度
该项目预算总额为人民币40万元整。
三、项目工期/合同服务期
本项目自签约合作日起,服务期为一年。项目合同服务期满后,我局依据对运营商的年终考核情况,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但整个合同的履行服务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期间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变。
四、投标资质
(一)投标的运营单位需具备国家或省网信办2017年批准、核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二)考虑坪山区教育局政务新媒体日后的工作需求及规划,具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的党政媒体,将优先考虑。
(三)运营单位需无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交一份近三年来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五、项目服务要求
(一)团队要求
1.运营单位需提供一支专业的采编团队,包括与服务相适应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负责日常运营及项目技术开发维护工作。同时需安排一名专职编辑(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长期驻点坪山区教育局,服从教育局管理及新闻宣传工作安排。
2.运营单位需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具有专业性强的后台编辑软件、媒体资源库、内容管理平台、音频管理系统等设备。
3.运营单位需代运营过市、区级相关部门政务新媒体,有跟省、市、区级教育部门政务新媒体合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项目日常工作内容
1.负责坪山区教育局政务新媒体品牌形象的策划及传播,拟定2018-2019年度坪山区教育局政务新媒体的发展策略并推广、执行。
2.负责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的日常素材搜集、内容策划、文案撰写和运营,为市民提供优质、有高度传播性的教育新闻资讯;每日官微推文两条,原则上当天17点前发布。
3.定期策划组织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线上活动以及相关专题宣传、节日宣传活动,跟进媒体对坪山教育相关活动的采访和报道,做好媒体发布落地汇总,并执行、运营,撰写相关活动总结报告。
4.收集、研究教育热点话题,及时解读教育政策资讯,调研目标用户群体的喜好,结合新媒体特性,对微博、微信内容实时调整和更新,从而提升阅读量,提高关注度和活跃度。
5.负责官方微博、微信媒体资源推广,渠道运营及管理;跟踪官方微信、微博推广效果,每半年结合后台相关运营数据,撰写半年度坪山区教育局政务新媒体数据分析研究报告,为坪山教育宣传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6.协助完成坪山区教育局的其他宣传工作。
(三)项目其他工作内容
1.利用HTML5等相关技术开发坪山教育“微”网,打造坪山教育综合性服务平台。
2.充分考虑目标用户需求,设计优化官方微信公众号栏目结构,集新闻宣传、政策解读、互动服务于一体。
3.做好坪山教育的舆情监测,若发现负面及不实信息蔓延,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并协助其将具有公信力的解释及措施,统一口径,对外及时发布。
4.结合图文资讯、漫画、互交性H5场景、长图等丰富的表现形式,通过原创内容+时下热点追踪,打造坪山教育专题及相关节日的宣传资讯。
(四)项目服务其他要求
1.运营单位需配合教育局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包括参与拟定教育局宣传工作的年、季、月度工作方案并推广、执行;建立坪山教育系统宣传供稿机制及考评机制等。
2.2018年年底,官方微信公众号粉丝数量力争突破3万,日均阅读量达到1500次以上,阅读量1万以上的文章力争达到10篇以上。
3.2018年全年采写发布稿件不少于400条,交互性H5及长图制作总次数不少于8次,官方微博、微信线上话题活动不低于6次。
4.合作期间,运营单位新闻报纸A叠版面需优先推荐、免费刊登坪山教育局官方微博、微信的原创优质内容;全年各大党媒和央媒的门户网站、新闻客户端、微信微博,力争转发、刊登不少于30条稿件及12条精品推文。
六、招标方式
本次采购定标方法和评审方法将采用综合评分法
表一 综合评分法
综和评分法 | |
机构相关资质证书 | 共计12分,根据投标资质中的机构相关资质证书评定打分: 1.投标的运营单位需具备国家或省网信办2017年批准、核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记10分。 2.若投标的运营单位具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每个资质证书记0.5分,共2分。 |
项目价格 | 共计28分,投标单位报价最低者满分。余下投标单位得分,按报价权重公式算分:公式=[1-(该投标单位报价-投标单位中最低报价)/投标单位中最低报价]*28 |
项目方案 | 共计60分,专家根据各投标单位项目方案相关内容,对各投标单位项目方案评定打分。其中运营团队20分,项目日常工作内容20分,其他工作内容20分。最终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取平均得分数,为项目方案最终得分。 |
总分 | (100分) |
七、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项目将于2018年3月28日在公告栏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
2.符合条件的运营单位需根据上述第五项项目服务要求的相关内容撰写“坪山区教育局”政务新媒体代运营项目方案,同时明确投标价格。报价在40万元以上,视为无效投标。
3.各投标单位须于2018年4月1日17点前将项目方案、资质证明资料等相关材料以电子版的方式发送到邮箱huting1@szpsq.gov.cn。或于4月1日17点前将上述相关材料的纸质件送至坪山区政府大楼420室(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办公室),请在纸质件封面上注明“坪山区教育局购买政务新媒体运营服务工作单位申报”字样。
4.我局将对申报单位的项目方案及相关材料于2018年4月3日前进行评审确认,并于2018年4月4日前确定一家代运营服务单位,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与入选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5. 投标单位若不具备国家或省网信办2017年批准、核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视为无效投标。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政府大楼420室
邮政编码:518118
联系人:胡婷,电话:0755-89359394
坪山区教育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