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及局机关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在带班子管队伍上发挥“头雁效应”,扎实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发展,我局拟于今年7-8月期间组织坪山区教育系统赴井冈山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培训。为顺利完成本次培训任务,拟采购一家服务机构作为党性教育培训服务商,具体负责提供培训课程、交通、食宿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根据《坪山区教育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采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8年坪山区教育系统赴井冈山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培训服务。
二、服务内容
我局初定于2018年7-8月赴井冈山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培训,安排50名培训学员分两批参加培训,每批培训为期三天(含路途往返时间),其中第一批拟定于7月中下旬前往,第二批拟定于8月中旬前往。服务机构为我局承办事项如下:
(一)提供深圳至井冈山往返及培训期间的大巴包车服务(分两批次往返,第一天上午从深圳出发,第三天上午开始返回深圳);
(二)安排50名培训学员在井冈山的酒店住宿(其中第一批培训学员住宿2晚,第二批培训学员住宿2晚);
(三)安排50名培训学员三天的工作用餐(含早中晚餐);
(四)为50名培训学员购买行程意外保险;
(五)代付专家授课费(两期共计4场专家授课,专家职称副高及以上,专业为政治学类、历史学类);
(六)代付现场教学费(两期共计4场现场教学);
(七)代付培训场地费(场地需能容纳50人);
(八)提供全程跟车带班服务;
(九)提供培训所需的资料及用品(包括学员手册、红军服、纸、笔等);
(十)培训相关的其它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包括提供饮水、急救药品等)。
三、费用限额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上述服务事项预算共计114000元,预算标准如下:
(一)授课费:两期共12000元,中标服务商应提供每期2场专家授课;
(二)培训费:两期共计82000元,包含住宿费、餐费、场地费、管理费、物料费、学习资料费、开班费、带班费、杂费等其他费用。
(三)城市间交通费:50人往返交通费合计20000元。
四、招标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招标方式,本项目所委托的培训服务事项费用报价占30分,参与竞标服务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占70分,满分100分,由采购小组对参与竞标服务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参与竞价服务机构提供培训方案并填写项目报价表(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8年7月10日下午5时送至如下地址:
收件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西路7号二办406A;
联系人:钟阿敏;
联系电话:0755-85228134
四、 其他事项
(一)采购项目中标服务商须在我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及差旅费相关标准控制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提供培训工作所需的保障条件。
(二)中标服务商接到我局中标通知书后应于2018年7月12日前签订项目服务合同。
(三)本公告时间: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10日。
附件:2018年坪山区教育系统赴井冈山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培训服务项目报价表
坪山区教育局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