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市教育局下发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报送未来五年幼儿园和中小学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深教函【2018】19号)。要求各区统筹考虑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动趋势、计生政策调整、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科学测算学位需求,编制本区(2018-2023年)近五年幼儿园和中小学专项规划。根据文件要求,为顺利完成本次规划内容,拟采购供应商提供此项技术服务。根据《坪山区教育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采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坪山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3)。
二、服务内容
服务机构为我局承办事项如下:
(一)现状调研
对坪山区现状中小学和幼儿园摸底调研,分析总结坪山区现状中小学和幼儿园在供需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的中小学,了解其工作进度及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实地走访规土、更新等各相关单位,了解各相关单位关于学校建设的规划、计划及建议。
(二)学位需求预测
以坪山区人口统计数据为基础,解读相关政策和上位规划,调查坪山区居住建筑分布,包括现状居住建筑和近期建设的居住建筑,判断近五年人口发展趋势,预测规划期末服务人口总量,参照坪山区学位配置标准,测算坪山区近期学位需求。
(三)建设规划
以法定图则为基础,结合近期重点片区布局规划、重点交通线路规划和重点项目布局规划,判断人口主要聚集区域,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和实施难易程度,适当调整、新增学校,编制满足各片区近期学位需求的建设规划。
(四)建设计划
测算近期各学区学位缺口,判断各片区教育设施紧缺程度,综合分析设施紧缺程度和实施难易度(核查权属、土总规、控制线、用地规划等情况),整理出坪山区中小学和幼儿园近期实施计划,明确各年度实施计划。
三、费用限额
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规定,本项目预算为28万元。
四、招标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招标方式,本项目所委托技术服务费用报价占30分,技术方案占70分,满分100分,由采购小组对参与竞标服务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参与竞价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方案并填写项目报价表(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8年8月31日下午5时前送至如下地址:
收件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西路7号二办406B;
联系人:张迅;
联系电话:0755-28398606
五、其他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1.为确保本次项目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单位应符合城乡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
2.中标供应商须配合采购方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关的问题。
(二)人员安排要求
1.投标供应商需详细列清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并附详细资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简历、获奖证书等;
2.投标供应商项目组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项目组负责人必须为工作经验10年以上高级工程师,其他工作人员中必须有50%以上人数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备相关政策研究工作经验;
3.参与人员名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征得采购方的同意。
(三)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确保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投标供应商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方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
3.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人,否则采购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4.中标服务商接到我局中标通知书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服务合同;
5.本公告时间:2018年8月24日-2018年8月31日。
附件:坪山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3)采购项目报价表
坪山区教育局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