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 通知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2021年公办中小学校长职级认定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坪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9-30 11:04:54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号)和《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首次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深教〔2018〕4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区内三四级校长职级。经材料报送、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等程序,现对坪山区校长职级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校长拟认定职级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坪山区教育局人事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55-85228094,地址:坪山区锦绣西路7号406A室。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