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坪山区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经坪山区各相关民办学校初审、教育局复核,2024-2025学年度共有994人符合长期从教津贴发放条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5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出,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逾期或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蒲老师,联系电话:0755-84622745
邮箱:putao@szpsq.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坪山区人民政府二办(锦绣西路南)407B室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