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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 通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同意深圳市坪山区卓越卓艺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举办者由深圳市卓越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财富城分公司变更为周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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